营商环境优化 不符合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原则的内容

2021-06-22 10:54:57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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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家住湖北省宜昌城区中南路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征得左邻右舍同意后,把自家住房改成了摄影工作室,并很快办好了营业执照。

“我市‘清文件’行动启动后,深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取消了住改商等证明,申请人只要承诺已取得利害关系人同意,就可以办理相关执照。”宜昌市司法局行政规范科科长田炎林说。

2020年以来,宜昌市以优化制度供给为导向,聚焦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的“难点”“堵点”“痛点”,以全面启动优化营商环境文件清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为抓手,破解制度瓶颈。

按照宜昌市委市政府及市营商办的工作安排,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清减降”专项行动任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重点清理了市政府现行有效的规章和市县两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要求的内容,不符合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原则的内容,以及与民法典和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规定。

为保障清理效果,宜昌市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开展审查并提出清理意见,同时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或建议。并按照“谁起草、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明确责任单位,以做到无遗漏、无死角,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2020年以来,宜昌市司法局对市县两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两轮全面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55件,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67件。组织开展了三轮证明事项清理,共取消市级证明事项300余项、县级证明事项700余项,牵头制定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保留证明事项92项。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