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相关配套政策举措渐次落地,意味着碳达峰碳中和硬仗正驶入“快车道”。
继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后,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国务院新闻办6月7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刘东生强调,要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国际清算银行(BIS)组织的2021年Gr een Swan会议中称,中国人民银行计划实行气候相关信息的强制披露,督促中国国内主要的商业银行和上市公司披露碳信息。
增加碳汇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一环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资源环境和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樊轶侠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财政自2004年正式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以来,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支持力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然而,我国生态补偿机制在全面铺开过程中,仍面临着制度框架不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统筹协调不足、多元化生态补偿不到位等难点、痛点。
“未来要进一步明晰生态产权,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政策,因地制宜、整体治理,明确生态补偿的范围、标准、评价体系等。”樊轶侠认为,增加碳汇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一环,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对此,樊轶侠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推动生态保护补偿立法工作;提高现有财政生态补偿资金的市场化运作水平,加大产业绿色转型引导支持力度,推动生态补偿提质增效;注重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加大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的技术、人才、智力补偿,从而推动生态产品可持续供给;建立科学、有效的生态补偿预算绩效考核和评价体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让科学绿化绩效和碳汇建设效果更好、种植者和养护者投入更大,需要予以一定的经济支持,这样才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可以建立国家对地方、地方对林木种植者和养护者的纵向生态补偿机制,直接补偿到林木种植者和养护者。也可以针对生态建设的受益者和付出者建立横向的生态补偿市场机制,通过协商建立双方受益的补偿安排。”常纪文指出。
通过金融政策引导银行和企业实现绿色转型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落实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目标,其中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重点是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这意味着我国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都要调整到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上来,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要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从人、财、物等多方面投入着手引导碳排放,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其中绿色信贷、碳金融等都是政策工具箱中的重要内容。
对此,要加强制定绿色信贷、气候融资标准规范的工作。
“此次央行要求商业银行披露相应的绿色信贷等碳融资信息,就是突出从资金角度对开展项目的融资行动,释放出我国要实现双碳目标已开始采取切实可行的市场化行动方案,意味着对从事低碳产业发展的行业有极大的提振。”刘向东表示,未来,当进一步加强绿色金融信贷标准、碳排放交易市场等建设,充分发挥资金面的绿色低碳引导作用,鼓励更多企业和项目符合双碳目标下的治理标准,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的目标,更加有效地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
樊轶侠也指出,央行要求银行和上市公司强制披露碳信息,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气候投融资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发挥金融机构和企业在模式、机制、工具等方面的创新主体作用。
“通过金融政策引导银行和企业实现绿色转型,可从以下方面着力:一是在金融稳定和货币政策上,更多地纳入绿色发展要求;二是加快编制相关监管考核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在贷款、债券及金融支持工具等方面提升绿色低碳指标要求,制定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业绩评价体系;三是要加强绿色金融标准的国际对接。”樊轶侠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