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标准、提升补贴、加严执法:北京重拳治理高排放车

2017-12-06 09:28:38 来源: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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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环保局5日召开发布会通报,为严格在用重型柴油车排放执法检查,北京市已制定“重型车整车和车载诊断系统(OBD)标准”“重型汽车氮氧化物(NOx)快速测试及限值方法”等地方标准,将于近期发布。

此外,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处处长李昆生说,为促进北京市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今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期间,报废或转出的2013年7月1日之前柴油货运车的车主,可领取最高10万元额度的政府补助。

北京市重型柴油车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4%,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分别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和90%以上。再加上外埠进京、过境重型柴油车所排放的污染物,重型柴油车治理已成为北京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工作的重中之重。

李昆生介绍,2017年,北京市以重型柴油车为主,“换、限、查”多措并举狠抓机动车污染管控。一是全面供应“京六”标准汽柴油;二是全市8000辆使用两年以上三元催化器的出租车全部更换;三是截至11月底,淘汰老旧机动车44.7万辆,大幅超额30万辆的全年任务;四是发布《关于对部分载货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今年9月21日起,达不到国Ⅲ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全天禁止驶入六环路(含);五是推行“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执法模式,在进京口加大对重型车监管处罚力度。

上述《通告》强调,经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北京市生产生活需求的外埠国Ⅲ运输车辆和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运输车辆给予两年过渡期。期满后,所有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柴油货车,均须为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

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方面,北京市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低排区”政策,即:北京市五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通州区部分行政区域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在区域内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须达到国Ⅲ及以上排放标准。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