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问题是中小股东利益得不到保护,股市中有人暴富,也有人赤贫。而独立董事是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维护股民利益的关键一环。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中国股市的问题有望得到更好地解决。
中国的独董制度必须结合自身的情况,而不能盲目照搬西方,理由如下。西方独董制度的特点与中国并不相同。西方独董选任多考虑名人效应,很少考虑专业水准,并不适合中国国情。在中国,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仍处于起步阶段,合格的独立董事应具有资本市场运作的理论与经验,既懂会计又懂法律,并且能作出有价值的商业判断。西方的独董责任保险制度并不合理,本来是高管应承担的责任,却让上市公司掏钱买保险,实际上还是让全体中小股东买单,中国不适宜采用。
中国上市公司多“一股独大”,而西方国家上市公司的股权高度分散。西方国家的独董主要职责是制约公司高管,确保公司安全稳定运行,保护股东利益不受侵犯。而在中国,不管国企还是民企,基本都有一个“一股独大”的大股东。目前创业板的503家企业上市前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高达54%,上市后仍达到43%。显然,由于大股东和经营层不分家,所以主要制约对象应该是大股东。但如果独董都是由大股东负责聘任,独董又怎么会去制约大股东呢?
独立董事应逐步走职业化的道路。虽然现在中国不完全具备独董职业化的条件,国际上也没有先例,但中国应创造性地探索出一条新路。由于独立董事在现代公司中的重要地位,加上市场对其寄予极大的期望,所以独立董事不能都是业余的。在此背景下,独董仅了解法律和会计知识远远不够,更要面临大量的专业难题,甚至是涉及到整个资本市场的问题。独董必须要有独立的判断能力,独董队伍未来应成为社会地位最高的一个群体。
职业化的独立董事到底由谁来管理?必须厘清一个问题:独董的使命是什么?独董要敢于面对今天股市最严峻的问题,就是中小股民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因此,独董的使命是制约大股东和公司高管,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而在“一股独大”的背景下,董事会基本被大股东操纵,如果要让大股东来聘任独立董事,独董无法真正形成对大股东的制约。
所以,必须要有独董的自律组织和保护组织,即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来保护独董的权益。上市公司协会是独立董事委员会的“娘家”,要想独董群体具备能制约大股东的实力,就必须重新审视上市公司协会的定位。独立董事在中国上市公司地位的真正建立,需要上市公司协会能挺起腰板,找准定位,为今后制定标准、保护权益、发表意见奠定基础。在名称上,可以考虑将上市公司下属的独立董事工作委员会改称为独立董事公会,使其不再是简单的工作委员会,而是更具有权威性的组织,这样更有资格和能力进行相关活动。
独董的产生机制关系到独董与上市公司如何融合到一起。现在可以明确的是不能让大股东控制的董事会自己聘任独董,也不能让其制定标准和薪酬。但独董必须有个“家”和依靠,所以独董公会的会员制是关键。今后独董的意见应当能及时反映到“家”里来,“公会”跟独董心贴心,为独董排忧解难。在此基础上,为了维持独董组织的运作,公会可以收取一定的会费。
对于独董的培训问题,严格说不存在交易所和上市公司协会合办的必要,如果连培训大家都要分一杯羹,这就暴露出中国资本市场体制的缺陷。以前办独董培训班,更多的是走形式,主要是以收费为目的。这是旧的行政权力,未来应当明确交易所的职能,不应越俎代庖。特别是注册制推行后,交易所应成为被监管的对象,而不能替代协会行使职责。上市公司协会应通过培训将人才库尽快建立起来,有6000家上市公司的资源,从现在开始建立诚信记录档案。培训的师资、教材要重新聘请与撰写。这些工作应该交由上市公司协会来抓。
独董薪酬制度,一定要由上市公司协会制定统一标准。现在独董的薪酬过低,独立董事承担如此重要的使命和地位,薪酬却是由上市公司确定,独董根本没有决定权。未来独董的年薪可设置不同的层级,最低不应低于10万元,经验丰富的可达到30万元,最高一级的必须超过50万元。目前年薪超过50万元的独董凤毛麟角,在这种背景下,独董的钱不到位,权利也不到位,更多地只剩下责任。在这个前提下,要处理好上市公司协会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各种上市公司对独董选择的要求并不相同,所以上市公司协会应做好分类,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当然,上市公司对独董的评价也很重要,需要有发言权。把几类标准分清,供上市公司选择。在此制度下,独董为了良好的记录必须尽职尽责,否则一有问题立刻出局。这样,坚持原则就成为最高级别独董人才的基本条件,独董永远要把信誉放在第一位。
在此基础上,独董群体一定要发出自己的声音,要编制《独立董事白皮书》,集合众多的研究力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争取一年至少发布两次白皮书,打出独立董事公会的旗帜,使其成为行业的权威,让大家看到独董的力量在渐渐凝聚,地位在逐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