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通过多方确认,此前传言的煤炭进口限制令在4月初再度开启。目前,福建、广东、浙江等几个主要煤炭进口省份均已对进口煤采取了限制措施,这是继2017年7月国家启动煤炭进口限制令之后第二度采取这一措施。
此前,曾有文章表示此次煤炭进口限制令系为谣言。经济观察网记者获得的一份文件显示,按照福建省福州海关的“电话通知”,福州市口岸工作办公室要求,从4月1日起,福州市福州港罗源湾港区的码头泊位在临时开放期间不得经营煤炭进口业务。此项政策涵盖福州港罗源湾码头有限公司、福建罗源湾鲁能海港有限公司、福建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
4月12日下午,经济观察网记者致电福州市口岸工作办公室,该工作办负责人没有正面答复,仅表示具体情况可以进一步咨询福州市海关。随后经济观察网致电福州市海关,得到的答复是:该地区“正式开放的口岸可以进(口煤炭),临时开放的口岸不可以进(口煤炭)”,不过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政策执行截止日期。
值得注意的是,该份文件显示:福州地区相关港口的煤炭进口限制措施是“按国家压减煤炭进口政策统一要求”。言下之意应该是,这一政策不是福建地区独有,也不是专为福建地区制定。随后,经济观察网记者又从广东地区从事煤炭进口业务的一家贸易商处获悉,广东地区的二类口岸也暂停了煤炭进口业务。该贸易商所在的公司主要经营从印尼进口的煤炭,近期下跌的煤炭行情以及进口限制措施令该企业亏损不少。
4月12日,来自浙江杭州的一家能源进出口公司的负责人向经济观察网记者表示,浙江地区的二类港口目前也已经进入被限制状态。
同一日,经济观察网就此事向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协调局煤炭处求证,未获对方回应。
来自海关总署的数据显示,进入2018年,中国进口煤炭规模同比增长明显:2018年2月份,中国进口动力煤(包含烟煤和次烟煤,但不包括褐煤)949万吨,同比增长46.45%,进口额达8.21亿美元。2018年1-2月累计进口动力煤2123万吨,同比增长32.19%,累计金额17.75亿美元。2018年2月份进口褐煤793万吨,同比增长57.03%,进口金额4.24亿美元。2018年1-2月累计进口褐煤1813万吨,同比增长49.46%,总金额9.59亿美元。
在这些进口煤炭中,主要应用地区为东南地区省份,而东南沿海港口(包含一类、二类港口)为主要进口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