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安"老赖"害怕影响孩子小升初 摇号前主动还清欠款)
小升初“摇号”在即,一名被执行人担心影响孩子入学,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并向法院书面申请解除其消费限制措施。
“我孩子名叫××,在西安市莲湖区××学校就读,现面临小升初。我欠××相关费用已付清,申请法院解除消费限制措施,不要对孩子上学产生影响……”日前,一名被执行人走进西安市莲湖区法院,递交了书面申请,表示自己已经付清了欠款,请求法院尽快解除限制消费措施。原因是他的孩子正面临小升初,而自己作为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怕影响孩子参加民办学校小升初“摇号”。
据了解,2010年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并于2015年7月22日修改施行。其中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多项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中一项就是“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4月28日,西安市民办初中招生入学政策正式发布。2018年西安民办初中实行免试入学,按计划数招生,依法保证民办学校招生权,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俗称“摇号”)与面谈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报名前需先接受资格审查。
莲湖法院法官介绍,因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法院依法解除了对其的限制消费措施。
法官提醒,限制消费人员的子女如果想入读民办初中,本人必须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否则一经查证,法院将向教育部门及学校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其子女将不能通过小升初资格审查,不能参加电脑“摇号”。即便子女侥幸入学,或者已经就读民办初中,法院也有权令学校将其退学,转入公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