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向各地派出32个核查组,对31个省(区、市)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记者了解到,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新中国成立以来尚属首次。
为什么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评价?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展该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完善教育督导体系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加强教育宏观管理、提高教育治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对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开展这项工作,有利于畅通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的反馈渠道,保证国家教育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也有利于激发地方政府发展教育的动力,更加充分地调动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和“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就曾在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扩大后,国家如何衡量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如何督促省级政府加强教育统筹,优先发展教育事业,需要进行系统的制度设计。”有专家谈道。
“核查的内容主要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6个方面、38项测评内容、92个测评点。”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核查采取召开政府见面会,查验档案资料,核查相应省级责任部门,抽查有关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学校,开展随机访谈等形式进行。核查中既督政府,也查学校,既查找问题,也挖掘典型经验。为了确保评价工作的严谨科学,2017年8月,还抽取上海、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海南、陕西等7个省(市)作为试点,对评价指标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实践检验。
同时,自2017年国办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之后,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严格标准和规范程序,突出多环节综合评价,力求结果客观公正”的思路,组建了高水平专家库,研发了网上评价系统,相继开展了集中宣传解读、组织专题培训、开展评价试点、印发实施细则、组织各地自查自评、开展专家网上评价等工作。
记者了解到,核查后,将综合各环节评价结果,对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作出整体评价,形成国家评价年度总报告、分省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地方限期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开展“回头看”和复查工作,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目的。“在实地核查中,不仅要注重发现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的问题,还要深入分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实事求是地分析评估已经出台的教育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建议,供日后制定完善有关教育政策措施时参考,只有这样才能切实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有专家建议。
“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整改不力、出现重大及以上教育安全事故、有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出处分建议。”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我国幅员辽阔,省际差距较大,国家制定的教育政策方针需要通过省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予以细化和落实。同时,即便在同一省域内,经济社会发展也并不平衡,单靠市县级政府的力量,难以解决许多教育发展难题,需要发挥省级政府的统筹作用,加大对薄弱地区的扶持力度,实现辖区内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不少专家认为,“只有进一步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形成系统的制度设计,让督导和评价常态化、制度化,才能切实推动省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保障教育优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