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泉州11月25日电 (陈龙山)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泉港化学品泄漏事故调查及处置情况。据通报,东港石化公司裂解碳九实际泄漏量为69.1吨,事故系主要企业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引发。
11月4日凌晨,福建东港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执行碳九装船的船舶“天桐1号”与码头连接软管处发生泄漏。事故发生后,泉州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的性质和发生、经过、责任进行深入调查。
调查发现,涉事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管理无序、主体责任不落实;东港石化公司一开始就刻意隐瞒事实、恶意串通、伪造证据、瞒报数量,对外报告泄漏量为6.97吨,要求员工对泄漏量进行严格保密、统一口径,要求对外统一宣称事故原因为法兰垫片老化、破损,以逃避刑事处罚。
“尽管企业百般掩盖,也采取措施吸回了大部分油污,但泄漏事实客观存在,环境影响与社会影响已经形成。”发布会上,泉州市市长王永礼称,依据商检机构的报告及调查取证结果,调查组认定,东港石化公司实际泄漏量69.1吨。
“吸油毡吸油约40吨,其余油污大部分已经挥发,对周边村庄大气环境的影响有限。”王永礼表示,事故的发生,主要是企业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的,也有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目前,警方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东港石化公司包括法人代表黄某仁在内的6名企业人员,“天桐1号”油轮包括值班水手长叶某彪在内的4名操作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已批捕黄某仁等7名直接责任人员。
与此同时,经泉州市委研究,已责令临时主持泉港区委工作的区委副书记、区长颜朝晖向泉州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检查,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给予泉港区委常委陈相成免职处理,建议按法律规定免去其副区长的职务;责令泉港区给予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朱辉阳、区安监局临时负责局务工作的主任科员刘建康停职检查处理,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
此外,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陈文雄已被责令停职检查,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肖厝港务管理站站长李庆社已被责令停职检查,待进一步查清责任后再作处理;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肖厝港务管理站副站长连建兴已被免职处理;给予临时主持泉州市交通运输委工作的党组成员吴福荣诫勉。
据官方通报,截至目前,医院曾先后接治接触泄漏裂解碳九的69名患者已全部出院;渔民捕捞生产活动逐步恢复,辖区水产品销售逐步回升;现场处置基本完成,事发区域空气和水质持续改善,后续处置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