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斑马线被碾轧身亡
事发深圳宝安区 过马路时小女孩家人曾向车辆打手势 司机疏忽大意没有停车
小女孩长辈向小轿车打手势示意
轿车没有理会撞倒小女孩
轿车从小女孩身上碾轧过去
小女孩家人瘫倒在地
12月1日晚,在深圳宝安区河东工业路路口,一名4岁的小女孩跟着长辈走到斑马线的一端,其长辈对一辆缓缓靠近斑马线的小轿车做出手势示意后,牵着她的手走上了斑马线。谁也没料到,小轿车没理会这个手势,继续开了过去。车辆不但撞倒了小女孩,左前轮还碾了过去。当小女孩的长辈回头看到她时,瞬间崩溃,瘫坐在地上。
12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名为“泪目!孩子,我还想再握你的手”的交通事故警示消息引发众多网友关注。据该消息附带的现场视频显示,12月1日晚11点多,在一处路口,一名小女孩跟着长辈走到斑马线的一端,其长辈对一辆正缓缓靠近斑马线的小轿车做出手势示意后,牵着小女孩的手走上了斑马线。但小轿车根本没停下,仍旧低速前行。车辆一下撞倒了小女孩,继而又碾轧了过去才停车。而小女孩的长辈也因小轿车的碰撞放开她的手,当其回头发现躺在地上的小女孩时,瞬间崩溃,瘫坐在地上。
这一幕让众多网友揪心不已,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在发布此消息时也配以心碎、流泪的表情。多数网友谴责轿车司机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对女童的遭遇感到惋惜。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官方微信公号随后发布了消息,12月1日23时12分许,在河东工业路路口斑马线处,4岁的陈某在其长辈的牵手带领下过马路时,刚好张某某驾驶粤D6****号小型轿车在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此。轿车左前车头与走在斑马线上的陈某身体发生碰撞后,造成陈某倒地,并被该车左前轮碾轧,最后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深圳交警通过现场勘查了解到,事故发生的路口为无交通信号灯路口,晚上有路灯照明,有标志、标线、绿化带及护栏。经查看现场视频,行人过马路时,对驾驶员张某某做了手势示意,而张某某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况。
经初步调查,张某某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况,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通过未停车让行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
深圳交警同时提醒,车让人,让出一分安全,人让车,让出一分保障。驾驶人也好,行人也罢,一定要时刻记住严遵交通法规,不要让这样的悲剧一次次重演。
文/本报记者 李涛 实习生 戴幼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