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起草文件照搬照抄还出现多处错误 被政务警告

2018-12-27 07:59:1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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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开曝光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近日,江西省纪委对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公开曝光,这4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1.德安县人社局干部陈少峰起草文件照搬照抄问题。2017年5月,陈少峰在起草《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时,绝大部分内容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未结合当地实际细化举措,且多处出现错误,影响工作落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4月,陈少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人社局副局长陈丽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丰城市城管局市政园林处主任邹井斌、市水利局防汛办主任王双平等人慵懒怠政慢作为问题。2017年6月,丰城市孙渡街道办事处向丰城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解决丰联社区聂家组民生问题的报告》,请求解决丰联社区聂家组区域内的雨污水排放问题。丰城市政府办及时将该问题批转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处理,但邹井斌、王双平工作拖拉,公文处理不及时;市城管局原局长朱海龙、分管副局长徐晓霞,市水利局局长周水华、分管副局长鄢忠清,丰东灌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积军等人思想麻痹,跟踪问效不够,致使递交的报告流转时间长达7个多月,请求事项迟迟未能解决,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邹井斌、王双平等7人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市城管局党委、市水利局党委分别向丰城市政府党组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被通报批评。

3.新干县城管大队长孙宏博、副大队长张小刚以罚代管乱作为问题。2017年8月至11月,孙宏博、张小刚在处理金川镇违章建筑中,在明知对方没有取得规划、国土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简单地以罚款形式代替审批和监管;同时对违章建筑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造成违章建筑既成事实。2018年3月,孙宏博、张小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会昌县洞头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胡恩泰,县生态公益林场龙须岽分场场长范伟忠履职不力不作为问题。2018年3月,外来人员在洞头乡官丰村村民租赁的竹山内开办竹纤维加工厂(位于县生态公益林场龙须岽分场管护区域),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且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开工生产。4月17日,该加工厂工人操作失误,导致浸泡池内危险化学品烧碱溶液泄漏,造成当地山坑小河严重水污染。在此期间,胡恩泰作为洞头乡驻官丰村领导、范伟忠作为生态公益林管护单位负责人,环保意识淡薄,履行监管职责不力,未组织对辖区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定期巡查、检查,未督促排污单位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导致排污单位失去监管,发生严重水污染事件。2018年10月,胡恩泰、范伟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西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上述这4起问题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甚至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漠、群众观念不强、责任心缺失。这些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有的制定文件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贻误工作;有的作风拖沓敷衍,慵懒怠政;有的滥用职权,以罚代管;有的行动少落实差,不担当不负责。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自觉对照检查,务必引以为戒。

江西省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以自我革命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党委(党组)一把手要负总责,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自觉履行职责,着力发现纠正和及时通报移交本行业本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全力协助党委抓好集中整治工作,强化日常监督,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发挥干部群众和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聚焦扶贫、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民生等重点领域,深挖重大事件事故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一般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对构成违纪违法,特别是严重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查严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行动释放信号、体现决心。在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中,要把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重点,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既要查清其贪污腐败问题,又要审查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在审理报告中单独列明。要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坚决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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