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2018成绩单出炉:营收净利两位数增长 资产负债率下降
实现净利润1.2万亿,同比增长15.7%;实现营收29.1万亿元,同比增长10.1%
新京报讯 (记者顾志娟)1月1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介绍,2018年中央企业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实现两位数增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1%,净利润同比增长15.7%。
彭华岗表示,央企2018年收入利润快速增长。2018年,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9.1万亿元,同比增长10.1%;实现利润总额1.7万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同比增长16.7%;实现净利润1.2万亿元,同比增长15.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00.1亿元,同比增长17.6%。
营收净利两位数增长
在降本增效方面,央企取得明显成效。中央企业大力压减一般性管理费用和非生产性开支,2018年中央工业企业成本费用增速低于收入增速0.4个百分点,百元营业收入支付的成本费用同比下降0.4元,成本费用利润率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大力压降“两金”,中央企业“两金”占流动资产比重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两金”增幅低于收入增幅3.4个百分点。
央企降杠杆减负债成效显著。2018年12月末,中央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5.7%,较年初下降0.6个百分点,50家企业降幅超过1个百分点。其中带息负债比率为39.4%,带息负债增速低于上年同期1.5个百分点。
央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2018年中央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万亿元,同比增长4.9%,全年保持正增长,全年增速较前三季度加快2.2个百分点。
其中,中央工业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万亿元,同比增长6.2%,增幅高于中央企业平均水平。
超1900户僵尸特困企业完成处置处理
与此同时,“处僵治困”也取得进展。
彭华岗透露,2018年,超过1900户僵尸特困企业已经完成处置处理的主体任务。2018年末纳入专项工作范围的僵尸特困企业比2017年减亏增利373亿元,和2015年相比减亏增利2007亿元。
彭华岗表示,“处僵治困”是近年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工作,此项工作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处置好债务处理和人员安置的问题。在此过程中,中央企业和地方政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处置1900户企业涉及大量职工,没有发生由于职工安置问题导致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这项工作虽然是难,我们还是要下力气进一步把它做好。”
下一步,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将进一步加大僵尸企业的退出工作力度,组织开展重点亏损子企业的专项治理,减少亏损企业数量和亏损额。
新一批11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启动试点
彭华岗介绍,2019年国企改革的重点工作包括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彭华岗介绍,下一步11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的改革将会打造升级版,国资委将对其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包括战略规划、工资总额管理、选人用人和激励机制、财务和产权管理等方面。
2018年底,国务院国资委宣布新一批11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启动,包括航空工业集团、国家电投等企业。此前,国务院国资委分批确定了10家央企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至此,央企层面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已有21家,其中,19家是投资公司试点,2家是运营公司试点。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自2014年开始,国资委分两批确定了10家中央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其中8家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中粮集团、国投公司、神华集团、宝武钢铁、中国五矿、招商局集团、中交集团和保利集团,2家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中国诚通和中国国新。自2016年确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2+8”试点格局之后,试点企业数量在两年多时间内一直未发生变化。
2018年12月28日,国资委宣布新一批11家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启动,包括航空工业集团、国家电投、国机集团、中铝集团、中国远洋海运、通用技术集团、华润集团、中国建材、新兴际华集团、中广核、南光集团。
彭华岗表示,两类公司试点在试体制、试机制、试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探索。试点工作既关系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关系到下一步如何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的问题,也关系到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还关系到若干改革领域的深化,包括转变经营机制、市场化机制的改革。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两类公司是2019年国资国企改革的“牛鼻子”,可能成为2019年国企改革的第一话题。两类公司要抓住授权体制、组织架构、运营模式、经营机制四个环节发力,改革的核心在于授权经营体制的建立。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表示,今年接下来,可能会有更多企业被纳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之中。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升级版“升级”在哪?
刚刚被纳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的11家企业,将成为“升级版”改革试点,其中一个重点工作就是调整管控模式,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放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资委对央企的放权,二是集团对子公司的放权。
1 国资委加大放权力度
在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关系上,国资委将在战略规划、工资总额管理、选人用人和激励机制、财务和产权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授权放权的力度。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意味着试点企业将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企业被列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之后,国资委将明确对其授权,权力下放至企业,在董事会职权的落实、职业经理人的薪酬考核评价以及管控模式的调整上都有了具体的落地。
另外,试点企业在集团与子公司的关系上,也要进一步加快转型,集团赋予下属企业更多的经营自主权,把管理的重点从直接管控转向战略管控,建立规范、专业高效的总部管控模式,把总部真正打造成为产业培育的牵引、风险管控的枢纽、公司治理的典范。彭华岗表示,这种放权可以更好落实责任,也真正调动了产业企业的积极性。
周丽莎表示,试点企业本身管控模式的调整也是以“管资本”为主。总部落实“管资本”职能,部门压缩,人员精简,总部的权责包括运营权、资产配置权,生产研发权、考核评价权和薪酬分配权等则下放给了二级平台公司。“总部职能下放,具体的运营职能由平台公司来做,然后再下级的专业化公司来进行生产运营功能,管的过多、过死情况就转变了,这样可以让企业具体运营职能得以落地发挥。”周丽莎表示。
试点企业的另一个改革重点是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要通过试点在聚焦主业的基础上推动企业主动有进有退,同时要积极培育战略性的新兴产业,坚决从低效低质的产业逐步退出。另外,凡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的企业,要加大混改力度,或者加大上市力度,真正实现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股东身份来管理所投资的企业,使企业成为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
2 工资总额管理更加灵活
工资总额管理是国资委向企业放权的一个方面。1月16日,国资委公开《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对央企工资总额实行分类管理,相比其他类型央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获得了更大的灵活度。《办法》明确提出,对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或者混合所有制改革等试点的中央企业,可以探索实行更加灵活高效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
周丽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项规定体现了政策对接改革试点,探索“一企一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可能实行工资预算备案制,由企业自主编制年度工资预算,国资委由事前核准转变为事前引导、事中监测和事后监督。对于试点企业中的科技型企业,可能实行特殊高端人才工资总额单列,不纳入集团工资总额。另外,试点企业还可积极推动下属或所投资企业的混改,推动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手段,这些也都属于工资总额管理的范畴内。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是投资公司试点“升级”的另一个体现。彭华岗也提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推动机制转换,激发企业的活力动力。要着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包括进一步落实董事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的权力,投资运营公司要在其所管的、所出资的企业中率先把改革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