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中通等涉协同涨价被点名 为何快递涨价总在“双11”?

2019-11-08 16:26:53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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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临近,快递行业也将迎来旺季。从上个月开始,为了应对旺季,中通、圆通等快递公司已经先后宣布将调整快递运费。

不过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局召开了快递业涉嫌垄断行为告诫会,对于9月份以来快递行业企业存在的协同涨价、限定交易等垄断行为明确表示,“涨价可以,串通不行!”

有业内人士指出,部分地区快递企业的涨价默契背后,反映了目前快递企业面临的定价困境,“不涨价难盈利,涨价又怕丢客户”。对此,快递企业应该走出过去“以价换量”的竞争思路,而通过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品质,来获取更多的利润。

快递配送资料图:中新经纬 闫淑鑫 摄

多家快递企业被指协同涨价

11月6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快递行业涉嫌垄断行为告诫会,通报了当前部分快递行业企业存在的协同涨价、限定交易等涉嫌垄断的违法行为。

通报显示,今年以来,浙江省共受理快递行业投诉举报79起,经前期初步核查,相关快递企业涉嫌垄断的行为主要表现两个方面:

一、一些快递企业涉嫌协同涨价,今年9月份以来,圆通、中通、申通、百世汇通、韵达等快递企业先后进行较大幅度提价,由原来的首重2.6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续重由1-2元/公斤上涨至4元/公斤,同时对涨价前已经签订合同的商家,快递企业予以单方毁约;

二、一些快递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商户投诉,因快递费上涨,一些商户想更换合作方,但其他快递企业均不收货,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易,商户只能被动接受原合作快递企业涨价。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状武在会上指出,“双11”促销即将来临,快递行业将迎来全年的业务高峰。快递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相互串通、联手涨价,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行业协会不得以协议、决议、协调和口头约定等方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合谋涨价。

在告诫会上,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也表示,下一步,将组织消费维权义工和第三方调查机构,对浙江省快递行业的服务质量开展消费体察。如果体察中发现问题仍然较多,消费者反映问题较为强烈,省消保委将对相关快递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拿出彻底整改意见。

据了解,圆通快递、申通快递企业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自律,规范经营。

某家快递物流仓库 中新经纬摄

协同涨价属于垄断行为

事实上,“双11”前夕部分快递企业调整服务价格,已经是近三年来的“惯例”。在2017年以及2018年的“双11”到来前,以中通快递为主的不少快递企业均发布过上调快递价格的公告。

今年10月11日及10月15日,中通、圆通先后表示,将从11月11日起开始调整快递费用。两家企业给出调价理由,均是确保旺季期间快递服务质量,应对旺季时期快递用人、用车、场地扩容等运营成本的上涨。

彼时就有网友表示,“双11”期间快递运营成本上涨,快递员要加班加点工作,快递费有所上调可以理解。也因此,在上述浙江省市监局的告诫会召开之后,不少网友不解提问,快递价格上涨难道不是市场行为,为什么不行呢?

网友微博留言截图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指出,企业制定价格的时候,有自主定价权利,但是要有规矩。应该要有什么规矩呢?按照《价格法》有三种定价方式,一是政府定价;二是指导价;三是放开的市场定价。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快递企业向客服提供的是快递服务,这种服务的费用属于市场调节的范围,原则上讲企业是可以自主定价的。但如果多家快递企业互相串通、协同涨价,则是一种垄断协议行为,违反《垄断法》的规定。

赵占领指出,法律规定的垄断行为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垄断协议、一类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还有一类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除协同涨价之外,此次通报中提到的快递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交易,就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串通涨价怎么认定?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指出,(企业之间)有意识联络,在相同或相近时间内,价格涨幅相同或者相近的,就是协同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协同涨价只是垄断协议行为中的一种表现。除此之外,市场中垄断协议还有许多常见的行为,比如两家或多家企业协议共同限制产量,或者协议划分市场范围等等。”赵占领说道。

快递企业的定价“困境”

但值得一提的是,尽管部分快递企业会在旺季前上调快递价格,但近年来,快递的平均单价却在持续下降。

国家邮政局11月5日公布的2019年前三季度邮政行业经济运行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快递平均单价继续下降。前三季度,快递业务整体平均单价为12.0元,比上半年下降了0.2元。而从2010年上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全国快件整体平均单价已从25.6元下降到了12.2元,累计降幅超过50%。

有业内人士指出,过去,加盟制快递公司往往通过“以价换量”的方式争夺市场份额,而如今这种现象愈演愈烈,在快递行业向服务品质转型成为趋势的当下,“价格战”暴露了中国快递行业仍然没有摆脱产品同质化、低价竞争的残酷现实,也对快递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

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杨达卿则对中新经纬客户端指出,由于过去以电商快递为主的快递企业,主要寄生在电商巨头的市场当中,其服务往往被电商以运费补贴的形式赠与消费者,而不是一个独立服务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让消费者形成一种错误的消费观——难以接受快递涨价。因此,如今出于规模竞争及担心客户流失,快递企业仍不敢轻易涨价。

“旺季投入增加,就需要适当上调价格,反之下调,这是市场规律。如今快递公司总部在‘双11’等旺季前,大多是给加盟商提出价格浮动意见,由各地加盟商量力而行。但是对于处在第一线的加盟商来说,却面临着难以对服务进行合理定价的困境,涨价担心客户流失,不涨价又无利可图,为此部分地方不同快递加盟商往往就会达成某种涨价默契。”杨达卿说道。

在杨达卿看来,快递市场合理定价困境背后的根本原因,是快递行业集约度不高的现状,让快递企业难以构建起基于服务品质和市场行情的定价机制。“对于快递行业来说,从规模化发展向高质量发展已是大趋势,因此未来快递企业应该更加重视以提供品质服务来获取利润,而对于消费者来说,也要接受有差异化的快递服务,懂得为更高的服务品质付费。”

责任编辑:ERM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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