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借上网课之名打游戏 一个月刷光2万积蓄

2020-05-08 15:41:12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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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鸿泰花园的邬女士怎么也想不到,儿子竟然会迷恋上网络游戏,而且还把她卡里2万多元存款全部花光了。5月6日,邬女士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反映,自己15岁的儿子小亮从3月18日至4月17日,玩手机游戏共偷偷刷掉了2万多元。“若不是因为腿疼去医院看病,我都不知道他背着我竟然刷了这么多钱!那可是一家人大半年的积蓄啊!”邬女士哽咽地说。

邬女士回忆,4月19日,她因为腿疼走路困难,打算去当地医院看病,翻遍了家里找不到自己的银行卡,便急忙到银行补办。补办以后发现卡里余额仅剩0.5元。根据银行流水显示,3月18日余额还有26337元,从消费第一笔1元开始,消费金额开始不断递增,从9元、45元、192元、337元……仅3月30日就连续刷了4笔,每笔628元,这些消费全部用于了《王者荣耀》《王者营地》《和平精英》以及交易猫平台,邬女士统计了一下,仅游戏就刷掉了19570.39元。

“平时看到他在用手机,只以为他在上网课学习,根本没想到是在玩游戏。”邬女士说,她自己没有工作,也不太会用手机,家里仅靠丈夫在外打零工每月3000多元的收入维持生计,生活并不宽裕。她现在最希望的就是能拿回这笔钱。

当日下午,记者联系了腾讯客服,对方表示,采访统一由公司公关部进行接洽,并给记者提供了一个邮箱账号。根据该客服人员提供的邮箱账号,记者将要采访的内容发给对方,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收到回复。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内蒙古图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教海。朱教海分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8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等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而本案中小亮的行为显然已经超出了他的个人能力和认知范围了,这样形成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如果他的父母不追认的话,这个行为是不发生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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