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下发了《调整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市征地服务和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此次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政策调整实施范围包括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含台州湾新区)。为加速市区融合发展进程,本次调整实行三区统一的征地区片划分和区片综合地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本次补偿标准调整总体是以2014年以来我市市区的GDP、人口密度、CPI、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变化情况为依据。因三区原补偿标准存在差异,本次补偿标准的调整实行‘低价追高价、高价等低价’的原则,椒江区上调幅度相对较小,路桥区、黄岩区上调幅度相对较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人士在解读这份文件时说。
征收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方面,本次调整后,市区一级区片从原先的平均7.53万元/亩提高到9.4万元/亩;二级区片从原先的平均6.67万元/亩提高到8.3万元/亩;三级区片从原先的平均5.97万元/亩提高到7.3万元/亩。
征收林地、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本次统一调整为按照征收耕地、园地、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补偿标准的75%计算,即一级区片7.1万元/亩,二级区片6.2万元/亩,三级区片5.5万元/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则按照省有关文件另行制定。
据悉,对于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征地方案已依法获得批准且市、区政府已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按批准并公告的标准执行;未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