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予市场主体地位保住经济发展的基本盘

2021-07-13 16:22:58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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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在发表主旨演讲时指出,随着我国迈入新发展阶段,无论是对于市场主体的关注度,还是赋予市场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在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

“问题是该如何界定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显然不能等同于企业。今年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比如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同时,也包括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高培勇表示,从企业到市场主体,至少意味着我国经济工作的立足点和落脚点已经从社会财富的主要源泉扩展至社会财富的所有源泉。这无疑是一种十分重大的变化,说明我国经济工作的理念、思想和战略在经历一场重大调整和变革。简而言之,市场主体被重新定义了。

高培勇说,市场主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中国改革开放40多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历程就是市场主体力量不断壮大的过程。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根基所在,是稳就业、扩就业的顶梁柱,是创造财富的不竭源泉。

“在各种风险挑战面前,首当其冲的是各类市场主体。在极端条件下,要保证经济正常运转,保证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其前提就是保住和稳住市场主体。”高培勇指出,无论是“六稳”还是“六保”,其立足点和落脚点、主线索都是市场主体。只有保住市场主体才能保住就业,只有保住就业才能保住民生,只有保住市场主体、就业、民生,才能保住经济发展的基本盘。

从积极的财政政策来看,其最重要的内容无疑是减税降费。我国减税降费规模已经屡创新高,2019年减税降费达2.36万亿元,2020年超过2.6万亿元。但高培勇认为,这并非当下减税降费的重点和关键。真正意义上的重点和关键在于减税降费的运行机理和行动路线发生了变化。比如给谁减税降费?过去很少有提及这个问题,因为不管是给企业减还是给个人减,最终都能扩大可支配收入,从而或带来消费的扩张,或带来投资的扩张。这几年的减税降费一再强调是给实体经济、给企业减税降费,减的是涉企税费。这是和以往不一样的地方。再如减什么税?降什么费?过去要减降的一般是所得性的税和费,或者减企业所得税,或者减个人所得税,但是这几年减税降费的主项目是增值税和社保费。而增值税、社保费不是发生在市场主体的利润核算环节,而是发生在成本核算环节。因为它是奔着降成本去的。再有,以什么方式减税降费?以往主要是政策调整,其最突出的特点是作为逆周期调节的一个重要举措而实施的,故而一般是阶段性的。而发生在增值税、社保费上的减税降费,是通过制度变革的途径来实施的,不是政策调整。如此的减税降费,当然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

“市场主体的地位和作用,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重要。在‘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以市场主体为中心、围着市场主体而转的经济工作格局将持续下去。”高培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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