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省技术创新中心”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

2021-07-15 11:08:27 来源: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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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科技厅就组织申报2021年省技术创新中心下发通知,明确首批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申报书纸质版材料9月7日前提交。

省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的“中心(本部)”和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尤其要符合我省“14+N”产业领域,不存在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严重环境问题或违法失信情况。

据了解,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主要依托高校院所的优势科研力量或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组建,专业化创新研发机构主要结合区域内各地方的产业发展需求和优势科研力量分布进行统筹布局,布局可以根据国家和省战略部署与区域重大需求变化进行动态调整。中心主要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聚焦太原城市群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等区域发展进行战略布局,跨区域、跨领域、跨科学开展协同创新与开放合作。

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主要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或科研优势突出的高校院所牵头,通过集聚整合相关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带动上下游优势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同参与建设。中心面向我省长远发展、影响产业安全、参与全国和全球竞争的细分关键技术领域,重点在半导体、炭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煤机智能制造、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煤层气、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机旱作农业和现代农业“14+N”个重点产业集群布局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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