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机构被安上了“紧箍咒”。根据日前正式发布的《北京市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养老机构乃至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以及为残疾人提供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都将被纳入综合监管范畴。
据悉,《办法》已经自1月1日起实施。已经落地施行的《办法》,重点监管哪类对象?养老机构的哪些行为,将被制约及监管?《办法》的发布,对养老服务市场的规范及老年群体权益的维护又有哪些保障?
监管对象:养老机构+养老驿站及残疾人照护机构
按照官方定义,“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具体来看,养老机构主要包括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两种。
从此次出台《办法》的适用对象来看,以养老机构监管为主。不过在《办法》的附则部分也提及,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为残疾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在综合监管方面也要参照此《办法》执行。
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具体涉及哪些内容?根据《办法》,养老机构应承担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养老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比如,在落实安全责任方面,养老机构被要求主动防范消除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其中包括,养老机构应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点位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经代理人及同房间其他老年人同意后,可在房间内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录制并保存视频。相关视频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想助餐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内设医疗机构也要备案
过去一年,北京市大力推进养老助餐服务,并制定出台了《关于提升北京市养老助餐服务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据民政部门披露数据,截至目前,北京市已经发展养老助餐点1015个。
在新发布的《办法》中,养老机构提供助餐服务以及内设医疗机构,也有对应的条件。
根据《办法》,养老机构自主提供餐饮服务的,应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提供餐饮服务的,应与有食品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外包协议。
在养老服务场所设置医疗机构方面,《办法》要求,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应在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备案,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运营秩序监管:无证无照将被严惩欺老、虐老禁入行业
一些养老服务领域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也正式被划归监管“红线”。
比如,在养老产品及服务推介方面,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将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在提供护理服务方面,养老机构则被要求,从事养老护理的人员上岗前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将被加大打击力度的,还有无证无照等违规行为。《办法》提及,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对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由民政部门依法查处;对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此外,养老机构擅改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用途,以及开展备案用途之外的活动,也将被追责。
具体来看,《办法》指出,将依法查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单位未经批准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以及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养老机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以及擅自改变社区养老设施功能和用途的行为。
而若出现欺老、虐老等问题,养老机构受到的惩罚将会更大,甚至会直接被“踢出局”。
根据《办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养老机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
资金监管:虚报冒领等骗取政府补助资金将被严惩
根据过往媒体报道,在养老服务行业内,存在部分养老机构为了套取老年人手中的钱财,向入住老人承诺缴纳几万至几十万元不等的“会员费”,可以预订养老服务甚至获得分红收益的乱象。而一旦养老机构跑路“”或宣布破产,老人们的钱财往往难以追回。在新发布的《办法》中,明确提及对养老机构的资金管理进行严格监管。
具体来看,《办法》引导养老机构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指导养老机构按照预付卡有关规定规范管理使用押金、会员费、预付款等预收资金。
同时,《办法》还明确,督促养老机构将接收的政府补助(补贴)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超出使用范围和标准。
对于政府补助(补贴)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办法》要求养老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示。加强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依申请公开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报送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办法》还提出,加强对养老机构申领使用政府补助(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申领使用资金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核查,依法打击以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政府补助(补贴)资金的行为。
此外,有关部门还会加大对涉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养老服务重点项目、重大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审计力度;加大对养老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违规可查:登记备案、各项奖惩都须公示
养老机构的一系列运营表现都会与其星级评定挂钩。民政部门会委托第三方对养老机构开展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应公开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流程和结果。养老机构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不能参加星级评定。
公众能否公开查询到养老机构是否涉及违规?在新发布的《办法》中,明确要加强养老机构信息联动机制,并指定了北京市养老机构信息归集的官方平台。
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会将监管事项、监管依据和监管标准在官网上公示,同步共享至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并做好动态更新和宣传普及工作。据悉,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是养老机构信息归集的平台,为政府补助(补贴)资金发放、服务质量监管等提供依据。
除了对监管规则的公示,相关部门还会将养老机构登记、备案、抽查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奖惩情况等信息及时进行公示,推动形成养老机构登记和行政监管基本数据集。
“北京此次就养老机构监管出台新规,将推动养老服务市场形成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权责明确、协同共治的综合监管体系。”在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办法》的发布,将有利于引导和激励养老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持续优化服务,促进北京市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
(北京商报记者关子辰荣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