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拿出专项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资料图)
新增科研设施建设经费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本报讯记者王荣琦报道2023大连市首届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发布会日前召开,这是大连市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推进《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生态体系,开展精准化、系列化、多样化成果对接的首场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加快推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大连市转化落地,大连制定出台《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由市长任工作机制组长,明确建立科技成果联合挖掘机制等9项重点任务。工作机制实施以来,首批登记入库524个科技成果,由各区市县、先导区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前期对接。
发布会上,大连市科技局对新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进行解读,面向在连高校院所、企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及中试验证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鼓励在连高校院所向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按照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或相关股权进行折算的金额给予高校院所最高8%、5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按照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或相关股权进行折算的金额给予企业最高15%、100万元补助。
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对于高校院所通过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作价投资方式以无形资产入股创办企业,可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对企业发生的银行贷款可给予最高100万元贷款贴息;对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首次达到300万元以上(含)的企业,可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支持技术转移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对促成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按照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经费补助。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补助。
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平台综合能力评估情况,可连续三年给予最高每年300万元补助。
支持中试基地建设。对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按照新增科研设施建设经费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对在中试基地验证并在大连市落地转化的中试项目,给予总额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大连计划到2025年大连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500亿元,科技成果在连转化率超过45%;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基金规模达到300亿元以上;培育中介机构达到50家以上。
责编:李明审核:徐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