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女士最近很揪心,一家人好不容易选中了一套房子,高高兴兴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等着接房,没想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却一再被重庆有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推迟。
谢女士称她在2017年上半年经过多方考虑后,在璧山区青杠街道璧雅丽都小区认购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该小区由重庆有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成并销售,属于现房。
她在今年5月1日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时,认购书上未写明《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的具体日期,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将在2017年10月份通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直到10月份谢女士向重庆有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时,对方却又将合同推迟到了2017年年底。
谢女士认为她认购的这套房屋属于现房,重庆有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方面也确认房屋各种证件齐全,本来应该尽快签订合同,但对方却一再拖延合同签订事宜,这种恶意行为已经侵犯到她的个人权益。
在了解到谢女士的诉求后,11月2日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实后回复,重庆有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重庆西部制药有限公司在“璧雅丽都”项目有合同纠纷,正在诉讼阶段,才导致谢女士与重庆有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进行网签。
11月7日,记者联系到了重庆有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张经理,张经理说:“由于公司与土地出让方重庆西部制药有限公司一直存在合同纠纷,在之前几年也陆陆续续因为土地出让产生过矛盾,在今年才正式开始走法律程序。与谢女士原定于10月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也因为这样一再推迟。公司在了解到谢女士的诉求后,也与谢女士进行了沟通解释,并且同意谢女士退房,目前谢女士正在考虑当中,没有做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