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局发布服务学校29条措施 推进法制进校园

2018-01-19 16:07:55 来源:华龙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重庆市公安局服务学校29条新闻发布会。 记者 刘嵩 摄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 记者 刘嵩摄

继推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30条措施后,重庆市公安局又放大招。今(19)日,重庆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公布了服务学校29条措施(以下简称“29条”),包括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安全防范服务、严处校园违法犯罪、强化保障监督四个方面。

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邓恢林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会同教育、综治等部门,持续开展“护校安园”等专项行动,有力提升了校园安全防控能力,维护了学校总体安全稳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提出的“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工作部署,推进我市“平安校园”建设,创造安全有序的教育环境,让更好的教育惠及民生,提升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市公安局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论证,紧扣维护校园安全、优化服务方式,提出了服务学校29条具体举措。

为学校引进人才取消落户门槛

据了解,“29条”包括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安全防范服务、严处校园违法犯罪、强化保障监督四个方面,涉及交通、消防、户籍、出入境等与学校密切相关的各方面。

在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方面有10条措施,其中提出“学校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在学校就业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一举措为学校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取消了落户门槛。他们可自愿选择在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以及单位所在区县直系亲属、社会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等落户。

推进法制进校园 派出所负责人兼任法制副校长

在提供安全防范服务方面有9条,其中提出“推进法制进校园,派出所负责人兼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选派民警任中小学法制辅导员;推进网警进校园,指导加强校园网安全管理,利用微信、微博等平台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另外,警方还将学校及周边地区纳入治安巡逻重点区域,确定必巡点和必巡线,提高上放学时段见警率,及时受理、处置师生报警求助。加强学校及周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强化学校周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吸毒人员、扬言实施极端行为等重点人员管控,防止造成现实危害。

开通专用咨询服务热线 24小时受理咨询投诉

在严处校园违法犯罪方面有8条措施,其中提出“对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案件,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快侦快办。” 为此,市公安局还设立了专用咨询服务热线电话023-63961733,24小时受理咨询投诉。

警方还将依法打击涉校涉生的暴力犯罪、黑拐骗犯罪、“校园贷”等金融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传销犯罪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查处校园欺凌、虐待未成年人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

在强化保障监督措施方面有2条,其中提出“与市综治办、市教委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收集意见建议。”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服务学校过程中,对公安机关和民警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依法行使职权和不遵守纪律等问题线索,可拨打市公安局督察总队举报电话(023-63758111)或1238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投诉事项办理情况。

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重庆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

问:

市公安局服务学校是否成立了专门机构?

答:

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服务学校领导小组,并由一名副局长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负责统筹协调服务学校各项工作。

问:

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怎样办理落户?

答:

引进的专家、学者、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取消落户门槛。可自愿选择在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以及单位所在区县直系亲属、社会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等落户。

持如下证明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聘用证书、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毕业证或者职称证书。

问:

高校、中职校新生入学、毕业离校时,专门户籍窗口设在哪里?

答:为方便高校、中职校新生入学、毕业离校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公安机关在上述时段主动联系学校,在具备条件的学校开设专门户籍窗口,或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开设专门通道,安排专人为学生集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问:

普通高中、中职校达龄学生居民身份证集中受理点设在哪里? 中、高考学生居民身份证如何加急办理?

答:按照法律规定,公民应当至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普通高中、中职校学生就读期间都将达龄,为方便其办理居民身份证,避免耽搁时间影响学习,公安机关主动联系学校,确定时间安排,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设立专门窗口,受理办证申请,采集录入信息。

本市籍中、高考学生需加急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持学生证、户口簿向受理派出所提出加急办理申请,公安机关24小时内完成受理、审核签发流程,48小时内完成制证流程。外省籍中、高考学生需加急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持学生证、户口簿向受理派出所提出加急办理申请,公安机关及时受理,主动协调外省市户籍地审核签发,48小时内完成制证流程。

问:

学校10人以上外籍师生申办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以及学校聘雇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申办永久居留身份证、签证或停居留证件的,有什么便捷服务?

答:

学校外籍教师和留学生达到10人以上(含10人)需办理普通签证、停留证件和居留证件的,无需再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提交相关手续,可拨打出入境管理总队24小时应急服务电话(63961916)预约上门面签和法制宣讲服务。

学校聘雇的外籍高层次人才需申办永久居留身份证、签证或停居留证件的,提供专人对接、咨询预约和快速办理等便捷服务。

问:

怎样申请提供车驾管理业务上门服务?具体有什么项目?

答:

拨打交巡警总队服务公开电话(63753516)或向属地车管分所提出需求,公安机关根据学校需求统筹安排流动车管所或指定区县车管所上门开展服务。

服务项目包括:(1)办理驾驶证换证、补证、注销,驾驶人住所地址或联系电话变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换证、延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互联网预约考试等业务;(2)核发机动车免检标志,受理信息变更备案、注销登记、补(换)牌证等业务;(3)交通安全宣传教育;(4)公安交通违法信息查询;(5)车辆、驾驶人业务咨询。

问:

怎样指导学校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驾驶员教育,免费换发专段号牌?

:每月不少于1次指导学校对校车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并向学校通报校车及驾驶人有效状态,每学期不少于1次到校为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换发专段号牌的校车,由机动车所有人或委托人向车辆登记地车管分所申请变更登记,免费办理。

问:

学校医院怎样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业务?

:具有二级(含)以上资质的高校医院可拨打交巡警总队服务公开电话(63753516)或向属地车管分所提出申请,咨询建设验收标准,车管分所上门核查验收合格后采信其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业务范围包括:身高、视力、辨色力、听力、上肢、下肢、躯干、颈部等项目,出具《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问:

如何合理设置学校周边限时停车位,引导接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校园周边道路(城市道路)上放学时段交通通行状况、道路条件、周边停车库容量因素,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上合理设置限时停车位,完善限时停车交通标志标线,引导接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

问:

对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供指导服务如何落实?

: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依托由业务骨干、消防技术人员、科研院所专家组成的各级消防技术服务团队,根据学校需求和实际情况,结合日常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对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等提供免费专业技术指导服务。

问:

学校申办消防手续,怎样提供核查服务?

:公安机关消防部门通过对接共享其他职能部门数据信息,将原本由学校自行提供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消防设施检测单位等合法身份、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改由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统一核查收集,进一步精简审批申报材料,减轻学校负担。

问:

对学校举办的运动会、文艺演出、庆典等活动如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答:

公安机关与文化、安监等职能部门衔接,主动到校先期开展活动现场踏勘和风险评估,指导学校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整改安全隐患。公安机关对活动现场全程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问:

对学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如何指导开展报废、销毁工作?

答:学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需要报废、销毁的,公安机关主动向学校提供具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名册,按规定流程指导开展报废、销毁工作,强化安全监管。

问:

对涉校涉生问题可以采取什么渠道进行咨询投诉?

答:

市公安局设立专用咨询服务热线电话(63961733),24小时受理咨询投诉。同时,在服务学校过程中,对公安机关和民警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依法行使职权和不遵守纪律等问题线索,可拨打市公安局督察总队举报电话(63758111)或1238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投诉事项办理情况。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