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重庆市检察院获悉,重庆市检察机关在加大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同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5年来,督促754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补植林木约25万余株,放养鱼苗400万余尾。
2017年11月,重庆市巫溪县古路镇古路村村民屈某因将承包的林地非法出租给采石场采矿、滥砍滥伐253棵马尾松,被巫溪县森林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屈某认罪态度良好,愿意恢复林木损失。巫溪县检察机关遂对其发出环境修复司法指令。
今年1月,屈某在破坏的林地原址先后完成补植补种侧柏共5亩1200株。巫溪县检察机关实地勘察后,认为补植恢复效果良好,计划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向法院发出有关对屈某减轻刑事处罚的司法建议。
记者从重庆市检察院了解到,目前重庆市万州、渝北、涪陵、江津、黔江、巫溪等区县已经探索建立起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一些地区还通过在荒山上建立生态修复示范林,统一组织犯罪嫌疑人补植林木、放养鱼苗等方式,唤醒社会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