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财报披露的敏感时期违规减持,游族网络(002174.SZ)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奇于8月12日被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监管函(以下简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游族网络2019年半年报原预约披露时间为8月30日。但在7月31日,林奇在游族网络半年报原预约公告前三十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95.42万股,合计减持金额为4000万元。
对于上述事宜,游族网络方面以处于财报披露静默期为由,未向《中国经营报》记者作出回应。不过,记者了解到,林奇减持的交易对象为王卿伟,而王卿伟与王卿泳构成一致行动人,交易前共计持有游族网络7.63%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另外,林奇在近期频频质押游族网络股份,截至8月1日,其已累计质押约2.92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6.20%。
与二股东交易减持
事实上,林奇的减持早已有迹可循。
7月6日,游族网络披露减持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奇拟自该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7702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6%(包括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50008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6%)。
不过,不到一周时间,上述减持计划就被做出了调整。
7月12日,游族网络收到林奇《关于调整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告知函》称,为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林奇计划取消上述占总股本2.56%比例的集合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并调整为向纾困基金、战略投资者等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股份交易计划。《告知函》还表示,交易方式及交易内容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大宗交易的减持规定。
最终,林奇分别于7月26日、7月31日与王卿伟进行了大宗交易。在交易前,林奇持有游族网络34.84%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王卿伟与游族网络股东王卿泳先生构成一致行动人,交易前共计持有公司7.63%的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时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根据游族网络公告,7月26日,林奇与王卿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交易股数为2844950股;7月31日,两者以相同方式,交易2954210股。
值得指出的是,在上述公告中,游族网络方面表示,林奇交易方式及交易内容严格遵循相关
法律法规关于大宗交易的减持规定,其本次大宗交易所涉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不过,上述《监管函》显示,林奇于7月31日的减持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及本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为此,监管部门向林奇出具《监管函》,要求其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多次质押股份
根据游族网络公告,林奇的上述减持交易是“因个人资金需求,暨配合大股东增持,而与王卿伟先生进行本次大宗交易”。
记者梳理发现,林奇除了减持之外,还多次质押股份。
其中,在7月26日,林奇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质押9488400股。在这笔质押中,有5959400股于2020年7月27日到期,剩下的3529000股于2020年6月15日到期。
此外,林奇在2017年6月15日、7月27日、8月1日,还向中信证券累计质押了57768400股股份,这些股份质押于今年到期后,又继续进行了质押。
截至8月1日,林奇累计质押29218.92万股,占游族网络股份总数的32.8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6.20%。
不过,游族网络公告表示,林奇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均未出现被强制平仓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