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女生!准备好了吗?”
“来,上链接!”
“3、2、1,卖完喽!”
“又补货5000套!”
明星网红直播间卖货。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双11临近,很多商家都提前开始抢占市场,直播带货也成为重要的一个渠道。很多人明明带着“我倒要看看他怎么这么火”的自信点开直播,不一会儿又带着懊恼的心情退出来,“怎么就是管不住要付定金的这个手”。
今年双11前,网友们还发现,自己不仅在李佳琦、薇娅等网红的号召下心甘情愿地拍下一单又一单,连林更新、肖战、沈梦辰、陈赫、孙艺洲、俞灏明、金秀贤等一大批明星也在直播间“抢钱包”了。
但是,这些由网红极力推荐、明星点赞加持的商品,就一定买得放心吗?
演员、歌手肖战参与某品牌直播。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明星“下场”直播狂欢
李佳琦5分钟卖掉15000支口红,薇娅2小时卖出2.67亿;辛巴一场婚礼带货达1.3亿……这些令人吃惊的成交数字,是网红们在自己的直播间内创造出的“辉煌业绩”。而今年,不少明星也“下场”了。
有的明星深谙直播带货套路,推销起来十分卖力,也有的新人对此一无所知,但这并没有关系,自带流量的明星和伶牙俐齿的主播坐在一起,就能带来源源不断的关注度。
例如李佳琦与歌手周震南的一场品牌直播中,李佳琦按惯例告诉观众,一旁的周震南要为大家送万元红包,周震南立刻一脸惊恐,紧紧抓住李佳琦的胳膊问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在明星带货届名列前茅的李湘,直接将自己的微博改成了“主播李湘”,在布满花朵的直播间里,只见她一边和工作人员开着玩笑,一边有条不紊地宣传着产品……
一边带货一边翻车,你买得放心吗?
在不少网友看来,明星和直播网红之间仿佛有着“次元壁”。
“他们是没钱了吗?居然沦落到要靠直播圈钱了?”
“大明星直播卖东西,这样太low了吧!”
诸如此类的评价,屡屡出现。
但在明星们纷纷入驻直播的背后,是近年来电商平台直播业务的突飞猛进——
据《2019淘宝直播生态发展趋势报告》,在过去两年,淘宝直播的业务呈现出极强的爆发性,2018年直播平台带货达千亿,目前带货同比增速接近400%,每月带货规模超过100万的直播间超过400个。
更实在的是,明星的确可以用自己的影响力拉动销量:比如,小S来到薇娅淘宝直播间,一秒卖货88万元;戴上“美颜滤镜”的郭富城与主播辛巴合作,5秒卖出5万瓶洗发水,柳岩一场直播卖货1500万……据悉,直播收入方面,机构或者是付一次性出场费给明星,由明星与网红一起直播;或者是给明星出场费再加直播卖货提成。
淘宝发起“启明星计划”,助力明星直播事业。来源:网页截图
但繁荣背后,直播带货的另一边却是“翻车不断”。虚假宣传、刷单、假货等“名不副实”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近日,人称连“空气都能卖出去”的李佳琦,却遭遇了“卖不动”的场面:李佳琦的助理一度费力地将粘在锅底的鸡蛋翻面却失败,李佳琦拿起锅铲试图救场,向观众解释“它是不会粘的,对,而且不会糊”,但鸡蛋液却牢牢糊在了锅底,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李佳琦直播介绍一款不粘锅,现场却遭遇粘锅。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前段时间,一篇文章发文称公司与一位粉丝量达380万的时尚博主合作产品推广VLOG,希望实现带货,但几百万播放量却给网点带来几乎0的流量。
明星带货排行榜第一的李湘在直播间售卖一件单价4988元的貂毛大衣,开卖时销量显示26件、直播结束后销量依然是26件……
今年夏天,明星王祖蓝在直播间售卖一款大闸蟹,一些消费者却发现,自己购买了蟹券却无法预约提货,于是纷纷跑到在王祖蓝的微博下投诉 “敢不敢回复?”
在李佳琦网店销量最高的一款面膜,有人表示“用了一次就过敏”、“和之前买的面膜区别很大”,也有人吐槽“售后很差,客服态度不好”等等。
而对于这些质疑,明星网红们很少会给出公开澄清或回应。
翻车不断,却依然沉迷带货直播?
在李佳琦、薇娅频频登上热搜的背后,是网红直播成为电商平台销售的“标配”。尽管翻车事件层出,但网友们依然乐此不疲地盯着直播。
《2019中国电商半年度发展全景报告》显示,88.5%的受访直播电商用户表示,直播带货能较强烈地激起其购买欲望,美容彩妆商品成最受欢迎直播商品。约三成直播电商受访用户称,每周会观看电商直播四到六次。
图片来源:《2019中国电商半年度发展全景报告》。
如今,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纷纷将直播纳入重点规划,此外,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也开始在直播上发力,布局电商生态。
强烈的互动属性、主播实时分享的真人体验,再加上令人心动的产品优惠力度,电商直播正成为当下流行的消遣方式之一,也成为消费者们购买产品的重要渠道。
相关部门:电商卖货需加强管理
针对网络促销、直播带货领域出现的乱象,相关部门也展开“重拳出击”:
近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表示,将对利用网络、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电视购物栏目等渠道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拳出击。要求电商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刷单”“假评论”等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1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总局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
通知称,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内容既要遵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也要符合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相关规定,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用语要文明、规范,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