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4年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始终远低于同期营收

2020-06-08 16:46:18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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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编者按:5月14日,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新材”)首发申请将上会。晨光新材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4600万股,拟募集资金8.02亿元,将分别用于“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各项目拟投入募资额分别为6.19亿元、0.69亿元、1.14亿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国元证券。

晨光新材主营业务为功能性硅烷基础原料、中间体和成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晨光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为丁建峰及其家庭成员虞丹鹤、丁冰、丁洁和梁秋鸿。丁建峰和虞丹鹤系夫妻关系,丁冰、丁洁系丁建峰和虞丹鹤之子女,梁秋鸿和丁洁系夫妻关系。本次发行前,丁建峰及其五位家人合计控制晨光新材86.18%股份。

目前,丁建峰任晨光新材董事长;晨光新材控股股东建丰投资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晨光新材二股东香港诺贝尔的董事。虞丹鹤任建丰投资监事。丁冰任晨光新材董事、总经理;实控人持股平台晨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丁洁任晨光新材销售中心运营部总监。梁秋鸿任晨光新材董事会秘书、研发中心总监。

晨光新材分别于2019年5月31日和2020年3月16日向证监会报送2版招股书。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报送时间相差不到1年的2版招股书,2017年的净利润数据对不上,相差2093.11万元。

2019年版招股书显示,晨光新材2017年营业利润为5285.14万元,利润总额为4855.31万元,净利润为3771.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71.70万元。

而2020年版招股书却显示,2017年晨光新材营业利润为3192.03万元,利润总额为2762.20万元,净利润为1678.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8.59万元,分别比第一版招股书少2093.11万元。

新版招股书显示,晨光新材以会计差错更正的形式对前期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晨光新材对2017年6月实际控制人超过其原持股比例获得的新增股份形成的股份支付总额进行了重新计算,追溯调整股份支付金额2093.1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晨光新材曾因未按时提交2017年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天眼查显示,2017年7月4日,晨光新材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补报后在2017年8月21日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过去4年里,晨光新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始终远低于同期营收。2016年-2019年,晨光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3.32亿元、4.75亿元、6.71亿元、6.90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52亿元、2.30亿元、3.20亿元、3.03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87%、48.46%、47.75%、43.94%,占比始终较低。

晨光新材营收一路上涨,但净利数据波动却极不稳定。按新版招股书数据,晨光新材净利润2017年下滑46.73%,2018年上涨700.99%、2019年下滑11.62%。同期晨光新材净利润分别为3151.12万元、1678.59万元、13445.38万元、11882.9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61.31万元、9796.43万元、13426.86万元、8260.2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距分别为8117.84万元、-18.53万元、-3622.75万元。

晨光新材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主要系公司销售商品收到货款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对收到的票据使用包括到期托收和背书转让两种方式,其中只有到期托收的部分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直接背书对外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货款的票据未作为现金流核算,因此大幅减少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金额,同时也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的现金流出金额,相应地,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的现金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亦较低。

2017年7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荆杰职务侵占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6月15日,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荆杰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荆杰系原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有限”)驻福建办事处负责人。晨光新材系由晨光有限2017年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荆杰于2010年7月份开始在晨光有限工作,2013年年初开始在该公司福建办事处任负责人。2015年6月份,晨光有限在核查其公司福建办事处销售往来账目时,发现福建办事处“偶联剂”的销售账目上显示的剩余库存比实际库存要多,存在15.86万元的差额,遂向被告人荆杰求证。荆杰承认其挪用了该15.86万元人民币的货款,并于2015年6月15日向晨光有限出具了一张15.86万元的欠条,后于2015年6月底偿还了10万元。晨光有限在此后继续核实账本上的相关账目情况时发现被告人荆杰于2014年7月至2015年4月通过虚构莆田正盛鞋材朱某、莆田客户逯占、晋江煌顺新协志三笔客户尚欠公司货款的虚假账单,侵占了公司30.44万元人民币的货款用于自己的日常开支及购买车辆。假账暴露后,荆杰于2015年10月20日通过其家人将30.44万元人民币由其表姐杨和梅交给了晨光有限股东荆某。晨光有限于2015年11月26日出具证明表明公司已收到荆杰退还的货款30.44万元,并对荆杰的行为予以谅解。2015年10月30日,被告人荆杰在丹阳市皇塘镇丁桥村被公安机关抓获。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晨光新材,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功能性硅烷厂商拟主板募资8亿丁建峰一家持股86%

晨光新材主营业务为功能性硅烷基础原料、中间体和成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涵盖功能性硅烷中间体及成品,包括:KH-550、CG-202、KH-560、CG-Si69、KH-570、CG-171、CG-502和CG-150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建丰投资持有晨光新材5943.39万股,占晨光新材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43.07%,为晨光新材控股股东。晨光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为丁建峰及其家庭成员虞丹鹤、丁冰、丁洁和梁秋鸿。丁建峰和虞丹鹤系夫妻关系,丁冰、丁洁系丁建峰和虞丹鹤之子女,梁秋鸿和丁洁系夫妻关系。上述五人合计控制晨光新材86.18%股份,对晨光新材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目前,丁建峰任晨光新材董事长;建丰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 晨光新材第二大股东香港诺贝尔的董事。虞丹鹤任建丰投资监事。丁冰任晨光新材董事、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持股平台晨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丁洁任晨光新材销售中心运营部总监。梁秋鸿任晨光新材董事会秘书、研发中心总监。

实控人5人简历如下:

丁建峰: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211191963********,大专学历,教授级高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入选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学技术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领军人才,先后获得江西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江西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九江市技术发明奖、九江市科技进步奖和九江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2018年被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授予中国氟硅行业“杰出成就奖”。曾任江苏省丹阳市皇塘彩印厂设备科科长、丹阳市兄弟寝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1年7月至2018年4月,任江苏晨光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17年9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丁冰:董事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男,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211811991********,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至2013年,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生物和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专业本科;2013年至2014年,美国康奈尔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专业工程硕士。2016年被评为“九江十大杰出青年”,2017年荣获九江市“双百双千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创新类人才,2019年荣获“江西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称号,2019年荣获江西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2014年5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项目经理、厂长。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梁秋鸿:董事会秘书、实际控制人。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306241985********,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至2007年,浙江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本科;2007年至2014年,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有机化学专业,硕博连读。2017年荣获九江市“双百双千人才工程”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专业技术类人才,2019年荣获江西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总监。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虞丹鹤:女,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13年4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董事,现任建丰投资监事。

丁洁:女,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7月至今任公司销售中心运营部总监。

晨光新材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46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84亿股。拟募集资金8.02亿元,其中6.19亿元用于“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0.69亿元用于“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1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是国元证券。

2版招股书同年净利相差逾2000万元

晨光新材分别于2019年5月31日和2020年3月16日向证监会报送2版招股书。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报送时间相差不到1年的2版招股书,2017年的净利润数据对不上,相差2093.11万元。

2019年版招股书显示,晨光新材2017年营业利润为5285.14万元,利润总额为4855.31万元,净利润为3771.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71.70万元。

而2020年版招股书却显示,2017年晨光新材营业利润为3192.03万元,利润总额为2762.20万元,净利润为1678.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8.59万元,分别比第一版招股书少2093.11万元。

新版招股书显示,经晨光新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晨光新材以会计差错更正的形式对前期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6月,晨光新材员工持股平台晨阳投资、实际控制人持股平台晨丰投资以2.00元/股的价格分别对公司增资266.50万股、233.50万股。增资入股价格低于公允价值。2017年6月,丁建峰、荆斌对香港诺贝尔增资8万股,丁建峰增资79,616股,荆斌增资384股,增资价格为1港元/股,低于公允价值,本次股东增资不是按照原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增资后丁建峰持有香港诺贝尔股权比例由83.47%上升至96.31%,从而导致丁建峰低于公允价值通过香港诺贝尔间接新增公司股份增加501.49万股。

2017年6月晨光新材进行股份支付账务处理时,由于无最近入股价格或相似股权的公允价格可供参考,晨光新材按照2017年度预计净利润3850万元和8倍市盈率,确定公司每股公允价值为3.40元,确认晨阳投资增资形成的股份支付的金额为373.10万元((3.40元/股-2.00元/股)*266.50万股)。

根据证监会《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2019年3月晨光新材对实际控制人超过其原持股比例获得的新增股份形成的股份支付进行了补充确认,增加股份支付2030.84万元,其中:晨丰投资增资形成的股份支付326.90万元((3.40元/股-2.00元元/股)*233.50万股),香港诺贝尔股份变动股权比例变动形成的股份支付1703.94万元(5,014,865股*3.40元/股-(79,616-66,776)*0.8701(汇率))。

晨光新材认为将原按照2017年度预计净利润3850万元的8倍市盈率计算的每股公允价值为3.40元;改为按照2017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6181.44万元的8倍市盈率计算的每股公允价值为5.49元,重新确定股份支付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更为合理。

重新计算的股份支付总额为4497.04万元,扣除原已确认股份支付金额2403.94万元,追溯调整股份支付金额2093.11万元。更正导致晨光新材调增2017年管理费用2093.11万元,调减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3.1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晨光新材曾因未按时提交2017年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天眼查显示,2017年7月4日,晨光新材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补报后在2017年8月21日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4年收到的现金远低于营收 净利起伏大

过去4年时间里,晨光新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始终远低于同期营收。2016年-2019年,晨光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3.32亿元、4.75亿元、6.71亿元、6.90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52亿元、2.30亿元、3.20亿元、3.03亿元。各期晨光新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87%、48.46%、47.75%、43.94%,占比始终较低。

晨光新材营收一路上涨,但净利波动却极不稳定。按新版招股书数据,晨光新材净利润2017年下滑46.73%,2018年上涨700.99%、2019年下滑11.62%。

同期晨光新材净利润分别为3151.12万元、1678.59万元、13445.38万元、11882.9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61.31万元、9796.43万元、13426.86万元、8260.2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距分别为8117.84万元、-18.53万元、-3622.75万元。

晨光新材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主要系公司销售商品收到货款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对收到的票据使用包括到期托收和背书转让两种方式,其中只有到期托收的部分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直接背书对外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货款的票据未作为现金流核算,因此大幅减少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金额,同时也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的现金流出金额,相应地,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的现金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亦较低。

晨光新材表示,2017年,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4497.04万元和存在非付现成本支出等因素,导致净利润大幅低于同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基本一致。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本期净利润3,622.75万元,主要原因系:受市场需求波动、2019年销售收入增长、四季度销售尚处于信用账期内等因素叠加影响,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当期经营性应收增加6,541.51万元;公司合理利用供应商信用,应付账款等当期经营性应付增加1,514.70万元;公司为应对市场需求,适度增加备货,存货当期增加789.75万元。

晨光新材解释其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的原因主要为:①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推动结构优化、动力转换和质量提升,安全和环保政策持续收紧,中美经贸摩擦对实体经济的不利影响逐步显现,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行业集中度提高、有效供给偏紧、原材料价格上涨和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等因素叠加导致功能性硅烷行业出现阶段性供不应求,公司产品价格自2017年三季度始快速上升并持续至2018年,处于近年来最高水平,2019年则呈现产品价格高位回调、外销减少的特征。相应地,公司2018年净利润快速增长并达到近年来的最好水平,2019年较2018年有所下滑;②2019年,公司主要原材料乙醇、烯丙基缩水甘油醚和硅粉采购价格较2018年下降幅度明显小于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氯丙烯价格较2018年上涨12.22%;③为继续加强公司在功能性硅烷行业的技术和工艺水平,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2019年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为2,666.69万元,较2018年增加32.82%;④2018年底公司实施“煤改气”,实行清洁化生产,蒸汽改成集中供热,导热油锅炉改成天然气锅炉,能源(煤、天然气、蒸汽)耗用成本有所上升。

原福建办事处负责人职务侵占取得公司谅解后获缓刑

一则判决书显示2017年7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荆杰职务侵占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荆杰系原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驻福建办事处负责人。晨光新材系由江西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有限”)2017年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荆杰于2010年7月份开始在晨光有限工作,2013年年初开始在该公司福建办事处任负责人。2015年6月份,晨光有限在核查其公司福建办事处销售往来账目时,发现福建办事处“偶联剂”的销售账目上显示的剩余库存比实际库存要多,存在15.86万元的差额,遂向被告人荆杰求证。荆杰承认其挪用了该15.86万元人民币的货款,并于2015年6月15日向晨光有限出具了一张15.86万元的欠条,后于2015年6月底偿还了10万元。晨光有限在此后继续核实账本上的相关账目情况时发现被告人荆杰于2014年7月至2015年4月通过虚构莆田正盛鞋材朱某、莆田客户逯占、晋江煌顺新协志三笔客户尚欠公司货款的虚假账单,侵占了公司30.44万元人民币的货款用于自己的日常开支及购买车辆。假账暴露后,荆杰于2015年10月20日通过其家人将30.44万元人民币由其表姐杨和梅交给了晨光有限股东荆某。晨光有限于2015年11月26日出具证明表明公司已收到荆杰退还的货款30.44万元,并对荆杰的行为予以谅解。2015年10月30日,被告人荆杰在丹阳市皇塘镇丁桥村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荆杰利用其担任晨光有限驻福建办事处负责人的职务之便,将晨光有限的货款人民币30.44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荆杰积极退还所侵占的公司货款,取得了晨光有限的谅解,且其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经调查,对其适用非监禁刑,对其所在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2017年6月15日,江西省湖口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荆杰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9年毛利率转跌

2019年,晨光新材毛利率转跌,此前连涨2年。2016年-2019年,晨光新材毛利率分别为26.50%、29.40%、35.28%、30.60%。2016年-2018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2.50%、30.65%、32.46%。

晨光新材招股书称,2017年及2018年,公司毛利率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位数,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变动趋势基本相符。2019年,受中美经贸摩擦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功能性硅烷行业市场需求有所波动,功能性硅烷主要产品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下跌,行业内企业盈利能力和毛利率亦有所下滑。

左手向实控人借款 右手向实控人分红

晨光新材拟IPO募资中1.14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2017年、2018年晨光新材曾连续2年分红。2017年、2018年晨光新材合计分红5610万元。

根据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晨光新材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3,8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760.00万元。

根据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晨光新材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9,5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850.00万元。

鉴于晨光新材实控人家族的高比例持股,前述分红大部分进入实控人家族口袋,但蹊跷的是,2017年晨光新材仍在向实际控制人巨额拆借资金。晨光新材招股书却称这是因为公司前期经营资金较为紧张,借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双方约定借款年利率为5%。

2017年,晨光新材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香港诺贝尔借款期初余额1314.92万元,本期归还1302.17万元,当期利息23.86万元;向实控人之一丁建峰借款期初余额3559.31万元,本期借入3000万元,本期归还6559.31万元,当期利息103.28万元。

2016年,晨光新材向香港诺贝尔借款期初余额1231.52万元,向丁建峰借款期初余额3931.36万元。

2017年晨光新材尚欠丁建峰344.72万元利息。

晨光新材招股书称,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已全部偿还所欠关联方借款本金,截至2018年10月末,公司已全部偿还所欠关联方借款利息。

曾违规利用关联方转贷以贷养贷

晨光新材报告期内存在利用关联方转贷的行为,且转贷的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晨光新材招股书称,公司报告期内业务规模不断增加,资金较为紧张,公司亦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资金需求。晨光新材将取得的银行贷款先转付到江苏晨光,再通过江苏晨光转回公司,从而形成了因银行放贷要求导致的公司与江苏晨光之间的资金往来行为。上述银行借款由公司使用并偿还银行本金及利息。

江苏晨光系晨光新材实际控制人在晨光新材成立之前创办的功能性硅烷企业,晨光新材与江苏晨光同属功能性硅烷行业,主要产品均为功能性硅烷产品,江苏晨光使用晨光新材生产的中间体作为其产品的原材料,产品结构存在互补关系。晨光新材称,为了消除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独立性,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发挥业务协同优势,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晨光新材于2016年12月收购了江苏晨光100%股权。本次收购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苏晨光100%股权入账价值为1292.58万元。

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晨光新材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受托支付对象江苏晨光不是公司的供应商,不符合《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主要系公司及相关关联方为了方便操作,并无以欺诈手段骗取贷款的主观意图,相关款项均已按时偿还且均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亦未损害相关银行利益。自2017年7月起,公司未再发生转贷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书面承诺:“若晨光新材因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与子公司、关联方转贷的行为遭受处罚或被追究责任的,本人/本公司将承担晨光新材因此遭受的损失。”

2017年,晨光新材通过江苏晨光转贷金额为6000万元。2016年晨光新材通过江苏晨光转贷金额为2500万元,还通过股东皓景博瑞转贷500万元。此外,2016年晨光新材还为董事长丁建峰弟弟丁建民控制的公司江苏乐能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转贷990万元。

2019年逾期应收账款1760万元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晨光新材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657.10万元、5754.26万元和9275.6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91%、8.58%、13.44%。各期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分别为1769.16万元、1569.37万元、1760.13万元,逾期率分别为31.27%、27.27%、18.98%。

晨光新材招股书表示,中美经贸摩擦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功能性硅烷行业2019年市场需求有所波动,总体呈现产品价格高位回调和外销减少的特征,公司大力拓展国内市场和客户,成效较为显著,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93%,相应应收账款有所增长;②2019年下半年功能性硅烷行业市场较上半年有所回暖,下半年销售占比同比增加3.28个百分点,部分四季度实现的销售处于信用账期内使得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较多,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应有所提高。

晨光新材称,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存在一定程度的逾期现象,但逾期比例呈下降态势。产生逾期的主要原因有:部分客户习惯于每月固定时点付款,付款时间略晚于信用期;部分客户付款审批流程较长、付款相对滞后;部分款项为未结清尾款。报告期内,公司更加重视对客户的信用评级,审慎选择优质客户进行业务合作,对以往回款不良的客户则减少甚至取消合作。同时,公司加大了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采取的措施有:针对账龄较长的客户进行电话或上门催收;针对特殊或大额逾期,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督促客户积极回款。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晨光新材应收账款期后回款率为96.64%、96.25%和41.22%。2017年、2018年期后分别核销应收账款74.64万元、53.26万元。

晨光新材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2017年-2019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03次、11.75次和9.18次。2017年、2018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分别为16.10、15.70。

库存商品持续增加2019年主产品除一款外全线降价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晨光新材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175.22万元、6643.12万元和7359.54万元,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4.94%、25.84%和22.56%。晨光新材存货2018年同比增长59.11%、2019年同比增长10.78%。

晨光新材的存货中,绝大部分为库存商品,各期库存商品占比分别为62.21%、72.18%、72.64%。

各期,晨光新材库存商品主要包括KH-550、KH-560和CG-202等主要产品。其他产品主要包括CG-101、CG-203、CG-301、CG-Si40和CG-602等。

晨光新材招股书称,报告期内,库存商品余额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系:①公司销售规模持续增加,为保证客户供货稳定性,公司根据预计市场需求及销售规模,结合公司生产情况,适度提高了库存商品备货;②库存商品主要包括功能性硅烷中间体和成品,部分库存商品存在上下游关系,如生产KH-550需要投入中间体CG-202作为原料,生产KH-570需要投入中间体CG-203作为原料,为保证各工序的连续稳定生产,中间体备货增加;③报告期内公司产业链延伸、新增产品种类导致库存商品增加。

晨光新材库存商品不断增加,但2019年其主要产品价格除CG-150略微上升外,其余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2019年,晨光新材的主要产品中,KH-550平均销售价格下降17.28%,CG-202下降18.12%,KH-560平均销售价格下降10.61%,CG-Si69平均销售价格下降14.55%,KH-570平均销售价格下降20.32%,CG-171平均销售价格下降13.30%,CG-502平均销售价格下降14.06%,CG-150平均销售价格上涨2.29%。

晨光新材招股书称,2019年,随着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的变化,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功能性硅烷行业市场需求有所波动,产品价格整体呈现高位回调特征。

晨光新材存货周转率不断下滑。2017年-2019年,晨光新材存货周转率逐年降低分别为8.67、7.89、6.72。2017年、2018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11、8.00。

出口销售占比16%-28%

2017年至2019年,晨光新材产品出口收入分别为0.79亿元、1.86亿元和1.2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63%、27.79%和18.71%。2019年晨光新材产品出口收入较2018年下降30.71%。公司的境外客户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东亚等区域。

晨光新材招股书称,2018年以来,美国多次宣布对中国商品加征进口关税,其公布的征税清单中包括公司所生产的功能性硅烷产品。若中国未来与美国的贸易摩擦升级或与其他国家产生贸易摩擦,并直接涉及公司出口的主要产品,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ERM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