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法网事官方微博通报:北京一中院对黄光裕依法裁定假释

2020-06-28 08:16:58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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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据京法网事官方微博通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罚执行机关的报请,依法裁定对黄光裕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假释之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

公开信息显示,2008年11月23日,黄光裕被北京警方拘查。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和单位行贿罪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2010年8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案作出二审宣判:黄光裕三罪并罚被判14年以及罚没8亿元人民币的判决维持不变。按判决,刑期应从2008年11月17日到2022年11月16日。(记者 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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