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以下简称《认定规则》)。
这是国务院金融委发布的11条改革措施的其中一项,也是2018年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的重要配套细则,因而备受市场关注。
厘清“模糊地带”
据悉,《认定规则》已经在2019年10月12日至11月1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意见征集期内共收到35家机构合计94条意见建议。目前,多数意见和建议已合理采纳。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现在仅对一些技术细节的表述进行了调整,并没有方向性变化——没有放松也没有收紧。”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经济日报记者表示,《认定规则》充分考虑了当前内外部经济形势、实体经济融资的困难、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以及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等因素,旨在促进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目前来看,《认定规则》政策出台效果总体正面,市场机构均支持尽快出台。”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前由于标准不清晰,不少金融机构倾向于规避部分业务以降低风险,这不利于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认定规则》有助于厘清“模糊地带”。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一是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简称“标债资产”)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简称“非标资产”)的清晰界定,有利于资管行业、金融市场规范发展和风险防范;二是明确标债资产认定路径,有助于引导新增债权类资产向债券等标债资产规范转型,有利于提升市场直接融资比重;三是市场普遍支持“非非标”资产过渡期豁免安排,认为有助于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支持市场平稳过渡。
稳定市场预期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认定规则》有助于稳定市场各方预期,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方面,有助于稳定市场对于政策环境的预期。《认定规则》细化了资管新规关于标债的5项要求及相关认定标准,并在过渡期安排、监管要求等政策导向上,与资管新规及相关配套制度保持一致,既没有制造进一步紧缩的预期,也没有放松监管要求,对市场影响相对较小。
另一方面,《认定规则》出台也有助于稳定市场关于非标资产范围的预期。“非标”是相对于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而言的一类资产,“非标”与“非非标”的界限在哪、如何认定,一直是市场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
此前,对于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债权融资计划等“非标”资产,市场已有共识。在资管新规发布后,绝大多数市场机构已经主动按照要求调整不合规资管业务、压降“非标”资产规模,并逐步转向投资债券和存款等表内资产。
但对于如何判定“非非标”则较为模糊。2013年,《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信贷资产、信托贷款等8项资产列举为“非标”。基于此,既不属于标债资产也没被明确列举为非标的资产种类,就变成了边界模糊的“非非标”。
在资管新规落地、投资“非标”受限后,不少机构寄希望于“非非标”,希望这类资产能够被认定为“标债”,这也是《认定规则》备受关注的原因之一。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经与金融监管部门及市场机构充分沟通,《认定规则》将一些市场机构普遍关心、性质模糊的金融产品归为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如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债权融资计划、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券商收益凭证、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划与资产支持计划、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有限公司的信贷资产流转和收益权转让相关产品、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明确了市场对非标资产范围的预期。
此外,《认定规则》还有助于稳定市场关于过渡期安排的预期。《认定规则》对存量的“未被纳入本规则发布前金融监管部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统计范围的资产”,在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豁免了非标资产有关监管要求,这使得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整改计划,自主合理做好投资安排。不属于债权类的资产,如金融衍生品、权益类投资等,并不在《认定规则》规范范围内,将不受影响。
市场反应积极
从总体来看,《认定规则》对市场的影响有限。相较于百万亿元级的理财市场规模,“非非标”总量有限。
初步估算,截至2019年6月末,“非非标”存量约为1800亿元,而在资管新规过渡期结束后,估计“非非标”规模仅剩几百亿元。
“此次也并非是对非标资产清理‘一刀切’,并未强制非标资产转标。”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应客观地看待标债资产与非标资产的利与弊,将投资标债资产的主动权交给市场机构。
同时,在不干扰正常融资、不改变市场标准的情况下,《认定规则》提供标债资产认定的路径,消除市场的疑虑和误读。这样既有利于化解非标资产难入表、难接续的问题,又有利于非标资产的规范发展,为市场增添了弹性。
对于《认定规则》,当前市场反应积极,普遍认为与资管新规思路和要求保持一致,符合市场预期,总体持认可态度。据了解,有关基础设施机构对于参与申请标债资产认定态度积极,已有机构着手推动债权类资产的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