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今年上半年,监管下发通知,将清算机构分为六类,包括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简称“清算总中心”)、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联、网联、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简称“农信银中心”)、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城银清算”)等。
通知主要明确了上述六类清算机构的业务定位和业务范围。其中,银联和网联不得开展银行间无交易背景的贷记业务,以及城银清和农信银不再开展超过特定成员机构间和100万元以上的的贷记业务。
“市场上存在好几家清算机构,这次划分了边界,明确了业务范围。一方面清算机构可以各司其职,发挥专长;另一方面,市场创新不断发展,商业银行的业务需求要充分满足。”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独家获悉,7月上旬,银联也向各成员银行下发文件,予以落实,继续合规、有序开展银联贷记业务。
华东一家城商行网络金融部人士表示:“贷记业务,就是代付业务。银联和网联只能处理有交易背景的贷记业务,非消费类银行间支付业务由清算总中心处理,总体影响不大。”
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风险管理部负责人认为,上述通知主要针对银行,不会影响第三方支付机构。
厘清六类清算机构业务范围
具体来说,清算总中心服务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负责处理人民银行履职相关支付清算业务。负责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支付清算系统包括:大额实时支付系统(HVPS)、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EPS)、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IBPS)、境内外币支付系统(CFXPS)。
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负责处理银行间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业务,并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等的跨境人民币支付清算业务提供资金结算服务。
通知还称,银联和网联都服务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负责处理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之间的支付业务(银行间无交易背景的贷记业务除外)。
农信银中心服务于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和直销银行等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城银清算服务于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直销银行、村镇银行等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二者均负责处理成员机构的支付业务,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银行间无交易背景的贷记业务除外。
监管将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适时对上述清算机构的业务范围进行调整。
有序承接、平稳过渡
监管制定了六类清算机构业务的范围,并要求有序做好相关业务承接工作。
比如,自2021年1月1日起,大额支付系统不再处理银行间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相关业务统一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处理;农信银中心、城银清算对成员机构发起的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无交易背景的贷记业务,逐笔转送至大额支付系统处理。
通知要求,银联、网联停止新增银行间无交易背景的贷记业务种类,并与清算总中心加强合作,于2020年底前将已开展的转账汇款、保险理赔(分红)、政府服务、工资发放和信贷发放等银行间无交易背景贷记业务(“云闪付”业务和ATM转账业务除外)相关资金清算逐笔交由清算总中心处理。
通知要求,银联、网联停止新增银行间无交易背景的贷记业务种类。
“贷记业务以前有走清算总中心,也有走银联,具体多少体量,不得而知。”多位业内人士表示。
监管称,各清算机构要按照“客户无感、平稳过渡”的原则,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在确保相关业务处理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有序承接业务。
银联发函重申监管要求
基于上述背景,7月上旬,银联向成员机构发函重申了监管要求。不过,除转账汇款等上述五类场景外,其他存量业务场景属于有交易背景贷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商户资金结算、投资理财赎回、农林牧副渔等收购、营销返现及云闪付业务。对于上述新增业务,收单银行仍可继续根据市场需求,接入银联开展,银联将继续为成员银行提供服务。
对于新增的银行间无交易背景贷记业务,银联已按监管要求严格落实,不增加银行间无交易背景贷记业务种类对应的交易报文“业务产品标识”,要求收单银行落实。
银联在发函中指出,对于收单银行已接入银联开展的五类无交易背景贷记业务,不限制收单银行增加存量商户的业务量,但不得新增商户。
函件中显示,目前,其与清算总中心已启动合作对接方案的研究工作,根据“客户无感、平稳过渡”原则,拟将存量银行间无交易背景贷记业务通过银联与清算总中心的合作模式处理(“云闪付”业务和ATM转账业务不受影响)。后续,相关方案与实施计划出台并报监管同意后,将统一向各收单银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