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处罚通报。通报称,黄山中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发布违反《广告法》规定的房地产广告,被处以罚款。此前,该公司也曾因房产宣传策划惊动交管部门。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通报显示,黄山中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发布的含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内容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规定。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应予以处罚,并决定对其处以人民币4040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黄山中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主要在黄山当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该公司大股东为湖北大为投资集团。
中国网财经发现,2019年1月,黄山中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曾因策划“巴士悬浮”事件,被指“博眼球”“搞噱头”,惊动当地交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