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提早谋划应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大幅增长 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2020-07-23 14:59:45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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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提早谋划应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大幅增长,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资产质量分类,做实利润、提足拨备、补充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7月20日,中国银保监会召开2020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分析当前形势,安排下半年重点任务。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驻会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李欣然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部署。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黄洪主持会议,党委委员、副主席曹宇、周亮、梁涛、祝树民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银保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全力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持续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开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时刻牢记银保监会首先是政治机关,自觉同党中央对标对表。把大抓基层、大抓支部作为管党治党基本任务,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活动,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坚定不移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惩治重大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持查清问题、防控风险、追赃挽损、弥补短板、重塑生态“五位一体”协同推进,推动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规范系统工作人员个人投融资行为。深化落实巡视审计工作任务,将政治监督持续推向深入。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建设,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会议指出,要紧扣“六稳”“六保”要求,把稳企业保就业和服务民营小微企业更好结合起来,全力以赴促进经济社会恢复正常循环,坚定不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金融纾困政策,聚焦暂时遇困但仍有前景的企业,有效防范道德风险,防止“僵尸企业”搭便车。综合采取坚决整治不当收费、合理降低费率、加大贷款优惠等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大幅增加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长期资金支持,精准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两新一重”项目建设,助力打赢脱贫攻坚和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议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提早谋划应对银行业不良资产大幅增长,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资产质量分类,做实利润、提足拨备、补充资本,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坚决防止影子银行死灰复燃、房地产贷款乱象回潮和盲目扩张粗放经营卷土重来。确保如期完成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实现风险出清。依法依规处置不法金融集团和重大风险事件,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丰富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加大惩治力度,提升处罚效率。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立足国内做好自己的事情,争取战略主动,做好长期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充分准备。

会议强调,要持续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从制度上组织上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严格规范股东股权管理,加强股东资质审查,实施股东入股“承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股东坚决实施行业禁入。强化“两会一层”履职监督,督促提升董事专业性独立性,强化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责,加强高管层履职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范围和内容,建立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机制,强化外部监督和市场约束。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压实相关各方责任,拓宽风险处置和资本补充资金来源,加快推进中小银行改革。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保持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完整性,尤其要保持农信社或农商行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进一步优化保险监管机制,加快保险资金运用改革,强化保险在灾害防护体系中的作用,加快发展巨灾保险,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扩大试点。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首席风险官、首席律师、首席会计师,驻会纪检监察组、审计署金融审计二局、机关各部门局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银保监局、银保监分局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在一级、二级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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