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12次发审委会议召开,审核结果显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伟时电子”)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28家企业(未含科创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创板已过会87家企业。加上科创板,截至目前,今年一共过会215家企业。
伟时电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为施卫东、廖陆凯。这是民生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0单IPO项目。此前,1月16日,民生证券保荐的成都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7日,民生证券保荐的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6日,民生证券保荐的江苏图南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9日,民生证券保荐的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5月14日,民生证券保荐的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6月4日,民生证券保荐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过会;7月23日,民生证券保荐的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伟时电子主要从事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中高端汽车、手机、平板电脑、数码相机、小型游戏机、工控显示等领域。此外,公司还研发、生产、销售触摸屏、橡胶件、五金件等产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渡边庸一直接持有伟时电子1.25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04%,为伟时电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渡边庸一始终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及伟时有限不低于78.04%的股权,伟时有限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过变更。
伟时电子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320.8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13亿股。伟时电子拟募集资金10.08亿元,其中,8.35亿元用于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1.12亿元用于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6180.98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发审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扣非后净利润逐期下滑。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报告期内扣非净利润逐期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的主要产品车载领域背光显示模组各期销量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和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3)发行人的主要产品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以及橡胶件等在主要客户的采购份额中是否已发生较大变化;(4)OLED技术对车载显示系统目前的实际应用情况和未来的前景,未来液晶显示面板是否有被OLED面板取代的趋势,发行人所处的经营环境是否将发生重大不利变化;(5)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优势,发行人应对未来技术的更新换代的相关措施,是否有相关的技术储备;(6)新冠疫情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结合2020年盈利预测情况,说明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趋势是否已扭转,是否仍存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集中度超过80%。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客户集中度较高且逐年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主要客户构成重大依赖,是否符合行业特点,发行人为降低客户集中度所采取的措施及其有效性;(2)主要客户与发行人的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与其他客户之间是否存在明显差异;(3)发行人由通过贸易商销售改为直接与终端客户交易是否违反相关协议约定,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或诉讼;(4)针对夏普集团原有传统产品收入持续下降和大尺寸产品拓收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对夏普集团收入是否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5)发行人报告期内对日本显示器集团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6)日本显示器集团目前最新的经营情况,是否存在破产的风险,对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7)结合发行人主要客户经营状况、所处行业市场前景以及目前在手订单情况,说明现有客户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及稳定性,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开发新产品或开拓新领域客户的能力,未来业务发展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用工总人数报告期变动的合理性;与发行人产量或销量是否呈匹配关系;(2)各岗位人员平均薪酬变动的原因,与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具有合理性;(3)正式员工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潜在的违法处罚风险和纠纷,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是否造成影响;(4)是否存在体外垫付费用等利益输送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