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不同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它作为一种民间的融资手段徘徊在法律边缘,以简易快速,省去复杂申请手续的融资手段,成为了许多急需融资的个人和企业的首选渠道。但是,由于民间借贷高利率也使得不少借贷人从此背上“高利贷”的噩梦。
今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使得民间借贷这个本来就不平静的市场再次掀起了波澜。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消息,引发网友关于借贷问题的热烈讨论。
为促进金融和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最高人民法院在7月22日发布了《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此前,民间贷款的法律规定是两线三区。所谓两区一线是指,民间借贷的利率应以年利率24%和36为两条红线。以这两条红线,划分出三个区域。其中,贷款年利率24%以下的受法律保护。贷款年利率在24%-36%之间,金融机构对尚未支付的利息不得要求支付,借款人已支付的利息不得申请返还。如果贷款年利率超过36%的,借款人已支付的利息可以申请退回。
此规定的实施确保了民间借贷人的根本利益,但这样的规定仅仅维持了5年,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声明,“要大幅降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这也就意味着,国家现在加大力度治理民间借贷市场的乱象,必须做到息不过本!
息不过本就代表着,如果借贷的利息比本金还要高的话,那么这笔贷款就属于无效借贷,此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减少高利贷的现象。
这一政策出台也让网友纷纷感叹,“高利贷”的时代真的要终结了!
据业内人士估计,民间贷款利率将从25%下降到不得超过15.4%。不可否认的是,大幅度的下降的确减轻了借贷人的还款压力。然而,民间贷款行业之所以一直存在,并且经久不衰的主要原因就是高额的利率,让民间贷款机构有利可图。
而贷款利率的下调会使得一些依法办理的民间贷款机构,无法实现盈利的问题。反而会使得那些具有破坏性,不指望寻求司法支持的的民间借贷团体,慢慢发展起来。
总而言之,民间借贷利率的红线设定到目前为止依然是一个两难问题。定位太高可能使得原本就经济困难的借贷人更加困难,定得太低,可能导致借贷机构会以收益低、风险大的理由拒绝贷款,使得个人或中小型企业无法获得贷款,造成双输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