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据央行官微,央行副行长刘国强在《中国金融》2021年第19期发文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既要厘清逻辑,突出主要矛盾,抓住贷款利率改革这个“牛鼻子”,也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在推动LPR改革过程中,人民银行同时推出了多项改革配套措施,有效地形成了政策合力,增强了政策效果。
其中包括,推动明示贷款年化利率。近年来,部分贷款产品没有标示贷款利率,或者仅以日利率、月利率、分期费率等形式标示贷款成本,既提高了借款人横向比较贷款成本的难度,又显著弱化了借款人对真实成本的感受,甚至导致部分金融消费者过度负债。因此,以统一的计算方式标示贷款年化利率,给借款人展示明确的、可比的借贷成本,对于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非常重要。
2021年3月31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要求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并明确推荐使用内部收益率法计算贷款年化利率。发布公告的方式有效覆盖了所有放贷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既起到了广泛宣传推动作用,也能够督促人民银行没有直接管理权限的互联网平台等机构加快明示贷款年化利率。同时,人民银行指导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研究将贷款年化利率作为强制性披露要求纳入国家标准。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全部明示贷款年化利率,6000多家放贷机构以及主要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已基本完成明示工作,涉及月均1.7亿左右客户发生的近4亿笔贷款,总额超过180万亿元。总的来看,明示贷款年化利率有利于借款人了解实际借款成本,切实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记者 刘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