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畅、通讯员刘曌青)截至目前,在武汉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和信用机制约束下,武汉市已有万余户主体主动补报年报。
据悉,补报年报的万余户市场主体包括4211户企业、7742户个体工商户、3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2020年度年报工作结束后,武汉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强化未年报主体监管,依法将未年报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荣誉评比、银行贷款等方面受到失信联合惩戒。
针对个体年报率较低问题,武汉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重点区参加的专题工作会,部署落实个体年报后续工作,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充分认识年报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扎实做好市场主体年报补报及后续监管。组织指导各区市场监管局安排专人负责,掌握辖区未年报市场主体名单底数信息,并通过登记状态、往年年报情况、日常监管掌握情况等信息,认真调研分析年报完成情况。
各区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整治、投诉举报处理、双随机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中,广泛深入宣传年报政策精神和不按时年报带来的不利后果,增强市场主体履行年报义务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责任意识。对可以取得联系且有继续经营意愿的,督促指导其补报年报后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对已停业或者转让的市场主体,指导其办理相关变更或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