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视频剪辑 何婷
10月8日,一位货车司机发布视频称,在江苏太仓沙溪高速服务区遇到了丢在车旁的包裹,该司机提醒到,此类包裹一定不能捡,谨防是“钓鱼”。9日,太仓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经查视频内容不属实,视频中包裹系龚某(男,49岁)、张某(男,60岁)于南通采购蚕丝被,并在高速服务区兜售。
男子视频中所说的红色手提包,视频截图
10月8日,一位货车司机称在江苏太仓沙溪高速服务区遇到“丢包钓鱼”的视频引起热议,该视频显示一辆货车旁有两个红色的手提包,附近却无人看管,视频拍摄者说到:“这是钓鱼的,不要贪便宜,这个东西不能捡,最低拿个300、500你都走不掉,他为啥要放在货车旁边呢?你跑的慢啊,怎么不放在小车旁边呢?小车跑得快啊撵不上。”视频发布到网络之后引起热议,有网友为这位司机点赞,“需要这样的人来提醒大家”,也有网友表示自己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有网友评论称“有人故意在前面掉一个钱包,后面来一个人捡了说要跟我一起平分,我说交给警察就好,他还要一直怂恿我,知道他是骗子就离开了。”
高速服务区,视频截图
10月9日,太仓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10月9日,网传视频称“G15高速沙溪服务区疑似有人实施‘丢包钓鱼’行为”。 经太仓市公安局核查,视频内容不属实。 视频中包裹系龚某(男,49岁)、张某(男,60岁)于南通采购蚕丝被,并在高速服务区兜售。近期,太仓市公安局未接报类似“丢包钓鱼”实施违法犯罪的警情。目前,当事人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情况通报
江苏高速客服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速服务区通常是不允许私自兜售商品的。随后,记者多次致电太仓沙溪高速服务区和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均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