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10月11日深夜,曾经涉毒的民谣歌手宋冬野发长文谈及自己演出被举报取消一事,诉尽委屈。他说自己的的演唱会因遭恶意举报再次被取消,并认为该演唱活动经过审批,合理合法,自己已经为过去的违法行为受到了惩罚,将始终捍卫自己合理合法工作的权利。文中诸多观点,引发极大争议。(据10月12日河南日报)
宋冬野这篇长文,很激动,也很混乱。主要表达了对于演出被取消的愤怒,以及对自身行为的辩解。引发最大争议的有两点:
其一,他认为艺人工作不好干,艺人行业是抑郁症和精神疾病的重灾区,所以很难抵抗毒品的诱惑。这借口挺多吸毒艺人都用过,老套且荒谬。世上又有什么工作是好干的呢?风吹日晒的建筑工人好干吗?起早贪黑的外卖小哥好干吗?996、007的社畜好干吗?都挺难,都挺辛苦的。而且,说吸毒就说吸毒,扯工作干嘛呢?无论干啥工作,吸毒都违法啊。
其二,他觉得吸毒者是受害者,是被蛊惑诱骗的,导致缉毒警被杀的是贩毒者,而不是吸毒者,并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理论”:“在毒品这件事上,‘供’一直单方面创造着‘需’。”这逻辑已经扭曲到不值一驳了,没有需求怎么会有供给,毒品屡禁不绝,与“瘾君子”的自甘堕落脱得了干系吗?如此急于自我洗白,只能说完全没有意识到自身错误的严重性。
相比较起柯震东复出拍电影,评论区里一片的“滚粗”之声,宋冬野的粉丝对他倾注了极大的“温柔”,一边痛斥举报者,一边给他安慰和鼓励,再和他一起诘问一句:“这世界还会好吗?”
这极具青春疼痛文学色彩的一幕,让路人看得目瞪口呆,气不打一处来。“难道有人拿刀逼着你吸毒吗”“重新做人可以,重新做艺人恐怕不行”……网友评论虽然情绪化,却也代表着社会对涉毒艺人的基本态度——当你享受舞台光环之时,不懂得洁身自好,不严守法律底线,想带着一身污迹重回舞台,接受喝彩,没门!
回头讲道理,虽然宋冬野这场演出被取消的起因,的确是有人向属地行政审批局举报,但是政府部门根据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性演出管理的通知》中“涉毒艺人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之日起,3年不得参加营业性演出”的规定,判定宋冬野已经过了禁演期,批准其演出,只是,举办方之后主动取消了演出。很显然,不违法的事情,并不一定是大众喜闻乐见的,举办方或许也是考虑到社会影响,才做出了取消的决定。
毕竟,当前无论是国家政策还是舆论环境,对于“劣迹艺人”的态度都越来越严厉,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力度,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可以说是众望所归,大势所趋。艺人的收入,本来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公众关注度,现在哪怕没有相关法规禁止宋冬野演出,但是公众不想看到他,举办方不愿冒风险,也是他咎由自取。这不应该拿来“卖惨”,而应该引以自省。
退一万步说,为了自我辩白,美化吸毒行为,太过自以为是,混淆是非。这样背离公众价值,挑衅道德规范,不仅不能如宋冬野所说的“捍卫工作权利”,恐怕只会让他的名声越来越糟糕,让更多人不愿意看到他。
所以,涉毒艺人,要问“这个世界会不会好”,应该先问问自己,有没有好好地对待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