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傍晚,上饶市鄱阳县芦田工业园四楼一名四岁的小孩在楼边玩耍,眼看就要掉下来了。听到声音,正在工业园散步的李文军加快步伐飞奔至楼下,毫不犹豫地伸出双手将孩子接住,自己却因为接孩子被砸,头部骨折入院治疗。李文军在危机关头,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阐释了舍己救人的中华传统美德,展现了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彰显了见义勇为的时代精神。
像这样具备见义勇为精神的“超人”还不少。有徒手接住坠楼孩子的李文军,也有跳水挽救落水女子的退役军人李立新,再有郑州地铁砸窗帮助30余人逃生的王洋洋。他们既是平凡的施救者,也是具有“超能力”的英雄。
见义勇为行为确实引领了好的社会风气,激发了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但同时也存在施救者在完成施救之后反被“碰瓷”的现象,使见义勇为者丢了保障权益的“披风”。要想更多的“超人”涌现,形成全社会互帮互助的道德风尚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用社会温度为“超人”暖心。对于善举,可以充分利用抖音、微博、电视等媒介,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等英雄事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人人支持、人人乐于、人人参与见义勇为的氛围,提高社会关注度,提升社会温度。
用制度为“超人”撑腰鼓劲。为“超人”撑腰鼓劲是在鼓励全社会树立良好的价值观,将美德充分彰显。《民法典》对“见义勇为”的明确规定,无疑是对见义勇为者权益的保护。完善制度法规,用好制度法规,依法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鼓励更多的“超人”涌现。
用安全意识为“超人”减压。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增多,各类突发事件、意外事故也在不断增加。除了充分肯定救人的善举,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普及急救知识,提高急救水平,避免因盲目施救而导致更大的悲剧。另一方面要加强家长的看护责任意识,学校、家长和孩子也要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从源头杜绝危险事件的发生。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只有得到社会的重视、制度的保障、被救者的理解,见义勇为精神才能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遍地开花。
稿源:荆楚网
作者:邹雪(武汉武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