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程泽宇)10月19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俊和公安侦查人员一起走访枣阳市重点企业—湖北金兰首饰集团有限公司,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集中进行研判。
湖北金兰集团初创于1986年,是全国性的珠宝首饰和汽车零配件企业,被评为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评为“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制造业十佳品牌”、2018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授予“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珠宝行业行业先锋奖”。
2014年一珠宝经营商在收到360余万元金银饰品后关门停业,拒不支付货款,2019年8月法院判决金兰集团胜诉,进入执行程序后至今未能归还所欠款。
企业的困难就检察机关的职责。为帮助企业解决这一难题,枣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贾俊邀请公安侦查人员一起来到企业,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如何追回企业损失进行深入研判,提出了证据收集意见。
今年以来,枣阳市检察院认真贯彻高检院、省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发扬“店小二”精神,先后建立了领导干部、检察官定点联系企业制度、检察官走访发案企业制度,向企业问计问需、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截止目前,该院检察官先后走访企业60余家,向企业发出征求意见函件和法制宣传资料300余份,针对具体案件召开研判分析会11次,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