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江经济带省市政协在湖北武汉举行了“共抓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共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研讨会。湖北省作为长江经济带的核心城市,在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的同时,与长江上下游省市联手推进长江大保护,湘鄂赣携手共建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先行区,合力推进湖泊湿地管理保护、生态修复,为守护好一江碧水提供了湖北智慧。
穿新鞋、走绿道,让禁捕推进生态修复。长江作为中华儿女的母亲河,上世纪活跃着各类鱼群和哺乳动物,新中国成立初期,随着渔业技术的发展与进步,逐渐陷入“生态越捕越糟、资源越捕越少、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实践,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湖北省禁捕水域面积近千万亩,共有建档立卡退捕渔船16818艘、退捕渔民32226人,自实施禁渔退捕以来,湖北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退捕渔民生计保障政策,做好退捕渔民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生活补助、社会保障等工作,确保退捕渔民转得出、稳得住、能小康。据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进入十年禁渔期以来,全面完成了退捕任务,建档立卡核定的11.1万艘渔船和23.1万名渔民全部上岸,中央与地方落实补偿补助资金总计259亿元。这表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获得党中央高度评价,湖北省长江大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放大招、织密网,用制度守护碧水蓝天。长江干流要保护,长江支流也要呵护。湖北省禁捕范围包括1061公里的长江干流、858公里的汉江干流83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扛起长江大保护之责,湖北迎难而上、步伐坚定,接连放出大招。从2014年、2015年出台的“史上最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全国首个《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到2016年10月全国首部省级《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问世,再到2017年1月省人大出台《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一部部覆盖水污染防治、秸秆露天禁烧、土壤污染防治等多个领域的法律法规,织密了湖北保护长江的“法治网”;2019年,湖北再次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在全国率先实现河长制与湖长制一体化部署……这一举措对于实施长江干支流江河湖库连通工程,破解江湖阻隔造成的生态问题具有极大的借鉴性,但我们深知,长江沿江跨省域河湖水系连通尚未破题,还需要加强省际协同联动,促进跨省河湖共治。
动真枪、震四方,以转型推进绿色发展。推进长江大保护,关键在于制度落实到位,湖北用绿色发展这根“指挥棒”,创新作为、走在前列。生态保障方面,湖北将22.3%版图面积纳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4230条河流、755个湖泊实现河湖长制全覆盖;资金支持方面,湖北省政府出资400亿元设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募集社会资本形成规模2000亿元母基金,最终形成1万亿资金规模,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方面,深入推进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累计完成技术改造项目1.59万个,投资总额1.31万亿元,先进存储器、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航天产业四大国家级产业基地落户湖北,“光芯屏端网”产业国内领先……2020年,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占GDP的比重比2015年提高近3个百分点,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地耗、水耗分别比2015年下降17.2%、28.8%和29.4%,绿色发展指数排名全国第7。这不仅体现了湖北保护与发展并重、生态与经济共赢的理念,也让湖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含金量”“含绿量”不断提升。
共抓大保护,全国一盘棋。未来,湖北将坚持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在保持“自转”的同时,做好“公转”,久久为功、善作善成,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更多“湖北智慧”。
稿源:荆楚网
作者:袁芳(宜昌夷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