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郭子华)10月25日,笔者从黄冈市公安局获悉,为有效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规定,该局决定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实行有奖举报。
通告指出,该市禁捕水域包括长江干流黄冈段,巴河、浠水河、蕲河、倒水河、举水河等通江支流,龙感湖、白莲河等大型湖库及周边河流,已实施禁捕的7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黄冈段四大家鱼、太白湖、赤东湖、策湖、望天湖、天堂湖、金沙湖)以及其他非法捕捞案件多发、频发水域。
凡是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方式非法捕捞的;使用迷魂阵、密封阵、拦河大毫、密眼网具(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镣业、灯叉、拦河缯(网)、底拖网等禁用工具非法捕捞的;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长江江豚、中华鲟、野生胭脂鱼等)行为,将依法查处。
同时,该局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举报线索查证属实,视不同情形给予举报人500至1000元的奖励。提供线索破获重大刑事案件的,最高可给予1万元的奖励。举报人可自选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或现金等方式收取奖励款。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110、 0713-8832264;黎警官:189867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