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薇
省政协常委 邹薇
用改革的办法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制定《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境外现代服务业在湖北自贸区设立业务机构管理办法》。
完善评价机制,问责落到实处。建立全省营商环境评估办法,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工作考核体系。完善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及时通报问题。发挥政务服务热线、网络媒体等平台监督作用,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严肃问责。
优化市场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制定政商交往正面清单,给政商交往提供一张“明白纸”。推行企业“管家式”服务,对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分类服务。建立政商沟通平台、建言直通车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优化政务环境,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务服务升级,推广“智能秒批”“一网通办”“联合诚信”系统等改革经验。定期召开政企对话会。
优化法治环境,明确执法边界。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湖北实施细则。制定实施市场主体轻微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明确中小微企业涉及广告、合同、消防、排污等领域轻微违规行为的免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