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带动了众多产业的发展,但也带来了网络安全问题。信息泄露防不胜防,推销短信铺天盖地,如何在互联网发展的大潮下同时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个人信息安全将得到全方位保护。
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养成良好操作习惯。用户提升自身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是降低隐患的重要手段。譬如,一些网络应用通过优惠赠送活动,吸引用户主动填入个人信息,导致信息泄露。因此,用户要养成良好操作习惯,保障自身信息安全。安装和使用应用程序时注意阅读隐私权条款,一些应用程序的个性化广告推荐选项是默认开启的,用户可以选择关闭;密码设置要避免规律性的字符,使用特殊符号,增加密码位数,尽量设置得复杂一些;遭遇“干扰信息”仔细甄别莫慌张,切勿点击危险链接,不被干扰信息所误导,避免产生后续的一系列的损失;手机离奇“瘫痪” 一定要马上查清故障原因,要立刻挂失手机卡,并及时冻结第三方支付和银行账户,避免攻击者趁用户处于“信息孤岛”时,冒名顶替机主身份窃取账户;短信验证码,切勿告诉任何人,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不要安装来路不明的应用,一旦安装,就会攻击手机的安全系统。生活中存在各种信息安全隐患,用户一定要增加安全防护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保护信息安全。
企业勇担社会责任,谨守信息合规红线。企业收集的个人信息是否能得到有效保护,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数据安全管控水平。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数据安全法,要求企业提升数据安全管控能力。企业要积极承起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的责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企业要合理采集用户信息。从企业文化到规章制度,从经营理念到操作细则都要体现信息安全意识。信息收集应该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超出范围收集过多个人信息、过度索取权限、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私自向第三方共享用户信息等。另一方面,企业要加强对所收集信息的保护。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持续发展,对企业数据安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要加大数据安全建设支出,避免用户的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滥用、泄露等风险。
加大监管处罚力度,提供便利维权渠道。用户在面对“不给权限不让用APP”“频繁申请权限”“过度索取权限”等问题时,往往会选择妥协。遭遇个人信息侵权问题时,由于缺少保护意识,维权成本高、时间长、举证困难等原因,大多数人会选择放弃维权,使得自身利益遭受损失。必须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为用户维权提供便利渠道。要完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互联网公司收集、存储、共享、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让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规则为信息安全保驾护航;监管部门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明确并加大涉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持续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对问题较为严重的APP采取了公开曝光、约谈、下架等处理处罚措施,发现并监督整改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问题的APP;畅通投诉渠道,收集群众需求,采取有效处理办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我国目前已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涵盖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电商法、网络安全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但是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仍然任重道远,需要从用户意识、企业责任与监管体系等层面共同推进,这样才能筑牢信息安全防护墙。
稿源:荆楚网
作者:朱艳娟(武汉硚口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