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肖丽琼、通讯员盛晖)盼了一个月,最没套路的湖北消费券终于来了。明晚(11月4日)20时,第三轮第一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正式开抢。刚刚,湖北省商务厅发布《关于第三轮及第四轮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发放公告》。根据公告,从本轮消费券开始,普通券的券面金额和种类等都有较大调整。
有了这些新变化——
每周抢一次,全月不断档
因为“双十一”,11月被戏称为“吃土月”,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却真金白银给消费者发红包,助力“买买买”。
第三轮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共发放4批,为四轮消费券中发放批次最多的一轮。各批次发放时间分别11月4日、11日、18日、25日的20时,各批次抢券时间均为4天,即从发券当日开始计算的4个自然日内,如11月4日20:00开始发放的第三轮首批消费券,抢券截止时间为11月7日24:00。各批次消费券核销有效期均为发券首日起的7个自然日内,如11月4日20:00开始发放的第三轮首批消费券,用券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24:00,做到全月不断档。
三类券打通使用,“9选1”变“4选1”
该抢哪一张?面对3大类9张消费券,常常让有“选择困难症”的人很为难。按照《湖北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确定的原则,第三轮及第四轮消费券活动期间,原有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三大类别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打通使用。为精减和优化打通使用后的券种,决定将原有9张区分三大行业类别使用的消费券调整为4张不分三大行业类别使用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通用消费券,面额分别为8元、18元、38元、68元。
第三轮及第四轮湖北消费券活动中,消费者在某一平台抢领的通用消费券,可在该平台合作且参加此次消费券活动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三大行业类别中任选一类商户进行用券消费,不受行业类别限制。
这些还是老规矩——
1、抢券平台:普通券将通过支付宝、微信、美团(大众点评)、云闪付4家支付平台发放,每平台可抢一张,手速够快可抢4张。
2、用券门槛:实际消费金额满足消费券面值3倍及以上便可直接抵扣。
3、核销规则:本次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活动仍然按市州区域不同分为17个会场。所有轮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按活动期间手机定位所在市州区域抢领所在市州区域会场的微信、支付宝、美团、云闪付4大平台通用消费券,在本批次消费券核销有效期内,到抢券所在市州区域内的抢券平台合作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三大行业中的任意一类行业实体门店用券消费(含外卖),并通过抢券平台付款,即可直接抵扣。抢券、用券限同一市州区域。支持在有效期内跨市州抢券、用券,但不支持消费者在甲市州抢领的消费券到乙市州使用和消费。例如省内消费者已经在甲市州抢券,到达乙市州后,如当地还有余券仍可抢领并就地消费。
4、消费券投放额度:第三轮及第四轮湖北消费券实际投放资金均为本轮投放资金与上轮未核销消费券滚投下来的资金之和。
省商务厅提醒,湖北消费券发放期间,参与活动商户应当规范经营、按照活动规则规范开展消费券核销。依据《湖北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细则》之规定,如参与活动商户涉及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且不按期整改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商户湖北消费券核销资格,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