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吴昌华
通讯员 李佳 段菲
视频剪辑 吴昌华
11月5日上午11时许,在武汉市解放大道澳门路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而来,江岸区交通大队民警黄统把他拦下:“请走非机动车好吗?”
民警说:“你看,旁边就是非机动车道,而且很好走。机动车道内车速很快,撞到了怎么办?大家要自己和他人对交通安全负责。”
“对不起,警察同志,我应该走里面的非机动车道,下次一定记住。”骑车人向民警解释,前一个路口他是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后来觉得还是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更快,就跑到右转车道上了。
民警让骑车人拿出手机,扫码学习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须知。
民警介绍,澳门路设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而且有花坛、护栏与机动车道隔离,还是有些骑车人图方便,在机动车道行驶。希望骑车人自觉形成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习惯,也许慢一点点,却能更安心。
武汉交警再次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内行驶,在混合道路请紧靠道路右侧行驶,通过路口时要按照行驶信号灯指示通行。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武汉交警在全市设置300余处宣传教育点,累计规劝教育电动自行车驾驶人28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