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要】
办好一件实事,温暖一片人心。
全省检察机关按照“小切口、影响大、能办到、群众普遍受益直接受益”等要求,全员行动、全岗参与,努力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项目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受理律师在线阅卷申请近千件
收到司法救助金,很长一段时间,胡女士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胡女士的女儿是一起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案发后,虽然被告人受到了法律制裁,但民事赔偿久未到位。
因案致困。生活陷入窘迫的胡女士带着一双儿女离开生活多年的罗田,投靠远在湖南的娘家。
案件办理过程中,罗田县检察院了解到胡女士的家庭经济状况后,主动帮她家申请司法救助金,并跨省驱车800多公里帮忙办理手续。
全省检察机关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构建“1+N”多元化司法救助体系。今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52件,发放救助金1442万余元。
立足发展大局,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融入司法办案各环节、全过程。
强化顶层设计。5月20日,省检察院党组讨论通过相关方案及责任分工,明确提出32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具体措施。
32个项目覆盖检察工作方方面面,件件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
任务分解,责任到人。省检察院13个牵头部门围绕工作要求,立足岗位职能,分别制定工作措施。
强化条线指导。省检察院还下发13个项目指引,推动全省三级检察院做深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其中,部署开展的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将原来“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也不用跑”,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诉讼权利,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律师在线阅卷申请近千件。
有效治理窨井盖19万多个
10月,竹溪县检察院检察官到某镇开展“回头看”时,欣喜地看到,投资700多万元的新水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集镇居民均喝上了放心水。
此前,接到当地群众反映后,竹溪县检察院检察官实地调查发现,当地几家私营水厂直接从河沟里抽水,通过蓄水池向居民供水,未经过净化等处理。
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多次整改但仍不到位。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予以支持。
多方合力之下,最终解决了困扰居民饮水的烦心事。
“群众关心的难点在哪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牵头负责检察公益诉讼类多个项目的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盛勇介绍,项目的实施,有力推动了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在服务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等领域办理了大批公益诉讼案件,有效净化了群众身边的环境。
“小切口”解决“大民生”。大街小巷的窨井盖,关乎群众“脚底下的安全”,不容忽视。
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刘克强透露,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和磋商,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联合检查以及发送检察建议,已推动有效治理窨井盖19万多个。
为市场主体挽回经济损失6692万元
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开展“断卡”专项行动,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和治理被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32个项目之一。
2019年4月至7月,被告人董某化名“张某”租住于荆州市某小区,以投资炒股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居民李某125万元钱。
到案后,面对检察官,董某编造各种理由推脱辩解。案件的办理一度陷入僵局。
办案检察官多次与办案民警沟通案情,积极引导取证,制定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最终形成证据链。后来,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3年。
今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时,帮当事人追赃挽损1200余万元。
同时,“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专项监督”项目聚焦建筑工程、“套路贷”等虚假诉讼重点领域,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统计显示,今年来,我省检察机关通过监督办案为市场主体挽回经济损失6692万元。
(文 /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周寿江 通讯员段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