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剑军、通讯员朱捷频)10月29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34个地区名列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荆门市榜上有名,系此批湖北省唯一入选地区,也是我省继武汉、宜昌、咸宁之后第四个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近年来,荆门市坚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依托大数据管理局建立全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已归集信用数据近3000万条。引进先进的软件程序管理等手段,对所涉数十个部门的信息进行日常自动归集、上传、共享,并与国家信息平台联网,信息及时上传率、合规率均居全省前列。该市还建立信用荆门网站,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实行“双公示”制度。
该市对信用信息分类分级管理,建立覆盖全市各区县的公务员诚信档案制度体系。近3年来每年评选十大诚信人物、十大诚信企业,先后举办7次全市信用“红黑名单”和联合奖惩案例发布会。共认定“红黑名单”、实施联合奖惩都超过3.6万例。对上了黑名单的,在信贷、拿地、纳税等方面从严控制。对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参加招投标,不能拿财政补贴,不能坐飞机。
此外,荆门市建立全省首家企业金融信用信息平台“荆E融”,汇集50多个部门的涉企信用信息,并与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定期向本地区金融机构推荐信用评价好、信用等级高的中小微企业。目前,该平台累计注册企业2500余家,已吸引178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入驻“荆E融”平台。2020年末,荆门辖区内银行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60.56亿元,比2019年底增长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