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首席记者 刘楒睿
通讯员 薛源
日前,广东省广州市同德派出所抓获一名盗窃电动车电池的男子,没想到审讯时,该男子却问出了令民警哭笑不得的问题:“你们凭什么抓我?我不是把电瓶还回去了吗,怎么还算盗窃?”男子认为,自己归还后行为就不算盗窃。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盗窃后退还赃物的行为不影响罪行构成,但会影响量刑,是从轻处理的重要考虑因素。
盗窃电瓶后归还仍被拘
“你们凭什么抓我?我不是把电瓶还回去了吗,怎么还算盗窃?”面对民警的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如此询问。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这与日前发生的一起电动车电池盗窃案有关。
家住广州的谢先生把电动车停在楼下,近日他准备骑电动车外出,却发现电池不翼而飞了。在小区相关工作人员调取监控后,谢先生看到,在当天下午2时20分许,一名50多岁的男子将其电动车的电池偷走了。
知道真相的谢先生立马到派出所报警,民警马上在小区周边进行走访调查,迅速确认了监控中男子为同一小区住户,并在小区附近抓获涉嫌盗窃的男子陈某。
经审讯,陈某供述称,自己作案当天中午喝了点小酒,随后在楼下散步时看到一辆电动车没有上锁,并配有一块很大的电池。想到自己电动车的电池老损,陈某观察周围没人后就把电池拆走了。
回到家后,陈某发现该电池与自己电动车的接口不符,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他最终决定还是归还电池。此时,失主谢先生已经发现电池被盗,但他没有移动车子,陈某又将电池放回了原位。
陈某抓捕现场
陈某以为,自己将电池放回原位后便不会有事,但事实上他已经触犯了法律。目前,陈某已被白云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律师解释为何仍算盗窃
事实上,类似的“完璧归赵”案件并不少。
2020年5月18日,广东恩平市横陂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家中遭入室盗窃,被盗走1.2万余元。
5月21日早上7时许,民警在事主的住宅抓获吴某,现场缴获剩余被盗的10128元。原来,吴某因盗来的现金金额较大,心里有点害怕,将一部分现金用于日常花销后,打算将剩下的10128元退回给事主,没想到就在退回的时候被民警抓获。
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中止?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犯罪中止是指在完成犯罪行为之前主动停止或放弃,本案的盗窃行为已经完成(既遂),不构成中止。盗窃后退还赃物的行为不影响罪行构成,但会影响量刑,是从轻处理的重要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