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胡弦)11月12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生态省建设最新进展。该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力争到2025年,基本达到生态省建设要求,为美丽湖北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提前5年实现国家生态省创建目标。
根据《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修编)(2021-2030年)》,湖北将围绕空间格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城乡环境宜居、资源节约利用、绿色生活普及、生态制度健全等六大领域、34个指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生态制度健全、空间格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城乡环境宜居、绿色生活普及、生态文化先进的生态强省,并向生态环境部申报终期验收。
聚焦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湖北将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完善资源环境准入制度,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活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环保投融资政策。
聚焦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湖北将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生态格局,加强“三线一单”应用与管理,明确生态空间、农业发展空间、城镇发展空间三大空间不同的发展定位,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格局,助力建设中部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
聚焦构建生态经济体系,湖北将全面推进碳达峰。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稳步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强化产能化解及置换,严格落实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聚焦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湖北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以确保生态产品供给和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目标,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加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完成全省7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
统筹“三水共治”,湖北将彰显“千湖之省”水活力。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保障,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抓好重点湖泊保护;完善以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小区)为主体的湿地保护体系,加强水生生物保护;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管理,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围绕强化环境治理与风险防范,湖北将增强生态安全保障能力。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强化PM2.5和O3协同治理,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源治理,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土壤和地下水协同治理,严控土壤污染来源,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管理,控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推进土壤修复工程,强化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统筹推进融合发展,湖北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推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科学构建城镇景观生态格局,完善城镇公园绿地系统,推行绿色建筑,发展绿色交通。
推行绿色生活,湖北将弘扬生态文化。推行绿色行政,开展绿色创建行动,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等绿色生活方式;加快建立以生态价值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挖掘和弘扬传统生态文化,培育“荆楚”生态文化新品牌,共建绿色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