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张爱虎、通讯员张乐、梅傲寒)11月16日获悉,省审计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审计智库常态化开展行业领域综合研究分析的实施意见》,对12大行业领域常态化开展综合研究分析作出具体要求,标志着湖北研究型审计进入深化提升阶段。
《意见》强调,要建立12大重点行业领域研究智库,推出一批专业性、建设性、引领性的研究成果。开展经济运行领域政策措施研究,服务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法治湖北建设领域政策措施研究,助推法治湖北建设;开展财政管理领域政策措施研究,提升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绩效;开展金融领域政策措施研究,助力打造资本市场疫后重振的“湖北样板”;开展国有企业领域政策措施研究,推动做强做优做大湖北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政策措施研究,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强省;开展民生项目资金领域政策措施研究,让发展成果惠及全省广大群众;开展政府投资领域政策措施研究,推动政府投资项目提质增效;开展绿色发展领域政策措施研究,促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开展地方党政领域政策措施研究,助力“放管服”改革、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高等院校领域政策措施研究,加快形成与高质量发展有效匹配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开展外资领域政策措施研究,更好发挥外资运用的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
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后,审计在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职能作用更加突出,迫切需要审计机关加强行业领域综合研究分析,提升审计服务宏观能力。《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审计智库“智囊团”作用,常态化开展综合研究分析。要自上而下调动全员力量,强化研究分析,以行业领域综合研究分析内容清单为基础,实行研究课题项目化管理,实现审计研究成果最大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