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马辉、梁政)11月19日晚21时许,襄阳市樊城区人民广场警务平台民警在人民西路设卡查酒驾。一辆白色轿车在接近检查点时靠路边停车,随后驾驶员弃车朝反向的人行道草丛跑去。附近民警发现异常后,立即紧追过去,追赶约300米后,民警在树下的草丛中找到了蹲伏在草丛中的男子吕某。
但面对民警的询问,吕某矢口否认自己是驾驶员,称自己仅坐在副驾驶座上,驾驶人是梁某。结合现场的情况及在吕某身上发现的车钥匙,民警提示质疑,而面对民警的质询,吕某哑口无言。
执法记录仪现场照片。通讯员供图
经呼气式检测,吕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1mg/100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需要前往医院做进一步血检。随后,吕某指认的驾驶员,即其妻弟梁某来到警务平台。梁某表示自己当晚未饮酒,也未与吕某同车,更未驾驶过吕某被查时的车辆。面对亲友的指责,吕某只得向民警承认了当晚在家中饮酒后,抱侥幸心理开车被查的事实。
2021年11月21日,吕某的血检报告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46mh/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吕某的B2驾驶证将被吊销,并将接受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