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肖丽琼、通讯员盛晖)今晚(11月25日)8时,新一批湖北消费券将开始发放。这是本月最后一批,也是倒数第二批湖北消费券。持续3个多月的“湖北消费券季”即将收官。
截至目前,湖北消费券已发放7批次。省商务厅提供数据显示,前6批湖北消费券普通券共发放4692.6万张,累计核销金额9.33亿元,直接拉动消费近42亿元,让湖北居民和商家得到“真金白银”实惠,有力带动消费回升。
随着消费券知晓率的提升,湖北消费者抢券、用券渐入佳境,抢券比例和核销比例显著提升。能同时抢到多个平台的消费者越来越少,与此同时,喊着“真香”晒单的消费者越来越多。
今晚发放的消费券的规则不变。
4大平台——
本轮消费券普通券仍将通过支付宝、微信、美团(大众点评)、云闪付4家支付平台发放。
4天抢券——
即从发券当日开始计算的4个自然日内。11月25日发放的消费券,抢券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24:00。
4种券面——
从第三轮起,原有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三大类别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打通使用,原有9张券调整为4张券,成为不分三大行业类别使用的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通用券,消费面额分别为8元、18元、38元、68元。
最多可抢4张——
每平台可抢一张,只要手速够快,每人最多可抢4张。
抢到券这样花:
本轮湖北消费券普通券的有效期仍为发券首日起的7个自然日内,如11月25日20:00开始发放的第三轮首批消费券,用券截止时间为12月1日24:00。活动仍然按市州区域不同分为17个会场。所有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按活动期间手机定位所在市州区域抢领4大平台通用消费券,在本批次消费券核销有效期内,到所在市州区域内的抢券平台合作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三大行业中的任意一类行业实体门店用券消费(含外卖),并通过抢券平台付款,即可直接抵扣。支持在有效期内跨市州抢券、用券,但不支持消费者在甲市州抢领的消费券到乙市州使用和消费。例如省内消费者已经在甲市州抢券,到达乙市州后,如当地还有余券仍可抢领并就地消费。
省商务厅表示,在剩下的几批次发放湖北消费券活动中,鼓励广大商家结合节庆消费特点,谋划开展配套折扣、满减等促消费活动,放大政策效果。据了解,为配合湖北消费券发放,曾豪送华为手机的云闪付平台又推出了哈啰单车1分骑行、地铁扫码过闸立减优惠、天河机场一元停车权益、高速收费扫码可享8折等精彩活动,助力湖北催热年底消费市场。